当前位置:笔屋小说网>灭明> 第1059章 《友好通商条约》(1/3)
阅读设置 (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 X

第1059章 《友好通商条约》(1/3)

章节不对?章节无内容?换源看看: 笔下文学
  bxwxx,最快更新灭明最新章节!

  布拉姆又来了。

  李自成依旧接见了布拉姆,两人都没有提起最近的战斗,李自成依然不知道荷兰人的伤亡情况,不过,也不需要知道了,布拉姆来得这么快,已经说明了一切!

  围绕着战争损失赔偿问题的会谈,依旧没有结果。

  李自成主动提出,双方都放弃战争赔偿,各自承担本方在战争中的损失,布拉姆求之不得,马上就同意了。

  不出李自成所料,布拉姆放弃了对台湾的要求,也放弃了收回被俘战舰的要求。

  也就是说,布拉姆最先提出的归还福摩萨和战舰,赔偿东印度公司的损失,三项要求全部没有达成,唯一的原因,就是不想与华夏为敌……

  当然,李自成也是做出了让步:华夏放弃战争赔偿的诉求;释放在台湾俘获的东印度公司职员,但仅限于荷兰籍,台湾当地的汉人、土著,不在归还之列。

  李自成也向布拉姆做出承诺,华夏与东印度公司友好相处,正常开展海上贸易。

  唯一的问题,就是如何贸易!

  李自成自然不会关心货物的价格,华夏已经组建了金凯贸易有限公司,以后将垄断对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贸易,货物价格由双方公司去谈,如果谈崩了,谁也别想得到好处。

  金凯贸易有限公司似乎还有一定的优势,除了荷兰的东印度公司,还有葡国施罗保的华葡贸易公司,而荷兰的东印度公司,贸易的对象只有一个:华夏的金凯贸易有限公司!

  因为主权问题,华夏不允许东印度公司的战舰进入华夏的水域,除非实行对等原则,华夏的舰队也可以自有进入荷兰的水域。

  但荷兰远在数万里之外,华夏的舰队一时半会不会去荷兰,布拉姆将巴达维亚总部看作是荷兰的土地,李自成却是不承认。

  这一条暂时搁置。

  关于双方的贸易地点,最后定在泉州城,但华夏也会对东印度公司开放安化城,也就是原先的热兰遮城。

  凡是在泉州缴纳过关税的货物,安化城不会重复征收,但在安化城交易的货物,必须缴纳关税,也就是说,在华夏境内交易的货物,只需要缴纳一次关税。

  如果货物需要在安化登陆,则需要缴纳仓储费,仓储费并不属于通关税。

  实际上华夏的出口关税,只是对出境的华夏货物征税,主要是金凯贸易有限公司,金凯贸易有限公司的货物,正常纳税后再交付东印度公司,东印度公司并不需要再次纳税,如果金凯贸易有限公司没有纳税,则货物属于非法,东印度公司一旦接受了,也要承担逃税的责任;此外,东印度公司将境外的货物出售给金凯贸易有限公司,是需要缴纳关税的。

  华夏会保护东印度公司的货物,但不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华夏的舰队会保护水域内任何一艘合法的商船,但万一货船被截,华夏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保护东印度的货物,布拉姆强烈要求东印度的战舰进入华夏的水域,李自成觉得有理,在华夏的水域,华夏的舰队并不保证东印度的货物绝对安全,又不允许东印度公司的舰队进入水域护航,岂不给海匪留下机会?
本章节尚未完结,共3页当前第1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我的书架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