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屋小说网>宋北云> 473、三年2月6日 晴 酒醉还知三春暖(1/3)
阅读设置 (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 X

473、三年2月6日 晴 酒醉还知三春暖(1/3)

章节不对?章节无内容?换源看看: 笔下文学ddxsku雅文小说起点文学新笔趣阁南派三叔81中文网
  让宋北云下跪?他到现在都没正儿八经的跪过皇帝,跪他一个金陵府尹?

  于是他脸上露出了笑容,背着手站在金陵府尹面前:“我身具功名又是皇家钦点的驸马,你一句疑犯为何不跪,那今日我便告诉你为何不跪。一是我乃江州前年的举子,见官当不跪。而是我御封驸马都尉,具是有官身,也可不跪。这三来嘛,若是个人告状便称人为嫌犯,那这大宋律法作为何处?你审都未审,又如何定我为嫌烦?若是你审不来,那便是让大理寺来吧。”

  一番话将这金陵府尹说的是满脸惊愕,虽然金陵府尹没有开封府尹那般的能耐,但却也是沿袭了之前宰相之下的地位,虽是实权被东拿西挪给拿走了不少,但地位还在这里,此子上来就说这等话?

  泥人都是有些脾气的,虽然上头已经打招呼让他好好审了,他也清楚这里头的意思,但面对如此猖狂之人,他想要惩治一下大概问题也不大。

  “牙尖嘴利,若你当真清白,怎会有女子当街告状?你可知这诬告官身者该当何罪?”惊堂木拍下,府尹眉头挑起:“前朝有典,若是女子告男子奸污,只要诉状呈上不论真假便先打那男子三十大板,你可知晓?”

  “哇,用前朝的法惩本朝的官,刘大人你好大的官威啊。”小宋轻笑着往后退了两步:“宋典第三条第五目清楚写到,状告者需有证有据,如无证据借以诬告处之,若成冤案,判官则为同罪。刘大人当真不清楚我大宋法典?”

  “一派胡言!”

  座上的宋大人拍案而起:“老夫修典三十载,从未见过此一条,你胆敢信口雌黄?来人啊,先将这狂徒拿下。”

  “别急啊刘大人,你取来今年的新典瞧一眼再发脾气。”

  小宋说的是云淡风轻,他当然自信满满,因为这些法条是工学院第三类分支的法学院跟大理寺共同编撰的修订法案,每一条他都有参与讨论。

  法学院的院长可是老丁本人,经常亲自上课不说,还从去年七月份开始重修大宋法典。

  法律这个东西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会跟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发生变动的,就如刚才府尹所说的不问缘由便是三十大板,这显然已经属于过时的法案了。

  作为法典,它的作用并非是惩罚而是保护,至少要做到法典之内是公平公正的,尽可能做到周全的保护任何人的权益,不管是受害者还是加害者,这才是法律的意义。

  而至于那种类似道德法的法律,先别管那么多,废除就对了,因是那人心不可测,空口白牙谁说的都能作数,那这世道还能叫个什么世道?真的拿出证据,假的也得拿出证据。

  而且还加了一条就是不可自证清白,因为清白这东西是没办法自证的,哪怕是以死证明都不行。

  还是那句话,认知是认知、逻辑是逻辑,法律里必然会出现很多和认知相违背的东西,因为它必须要符合严密的逻辑。

  当下头的师爷从后堂取来最新的法典时,那府尹颤抖着手指着小宋:“若是查无此条,本官定打不饶。”

  小宋只是撇撇嘴笑了笑。
本章节尚未完结,共3页当前第1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我的书架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