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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一章 李固的财路(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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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警官,韩哥在哪个单位上班,是不是长江分局,副局长还是刑警大队长?我跟他老乡,好兄弟,我叫他哥,全从良庄来的,以前关系好着呢,经常一起喝酒,就是好长时间没联系。”

  韩博一走,李固像换了一个人,嬉皮笑脸打听起来。

  老乡是真的,其它就两说了。

  经常跟“少帅”一起喝酒,也不怕舌头掉大牙,且不说“少帅”出了名的烟酒不沾,就算抽烟喝酒也不会跟你这样的重点监管对象喝,更不会称兄道弟。

  作为一个刑警,他这样的人史原波见多了,拿起笔,冷冷问:“姓名?”

  “史警官,我又没犯事,没必要做笔录。”

  公安工作有一个优良传统,那就是坚持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发动群众预防犯罪、打击犯罪,尤其是依靠群众破案已堪称公安工作的一个法宝。这一法宝到今天仍然不过时,仍然具有较好的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情况已经发生巨大变化。

  在新的形势新的情况下,由于犯罪分子十分狡猾凶残,单独地依靠觉悟高的群众无偿为公安机关提供重大线索,已经难以满足公安工作的需要。

  按照市场经济原则,有偿获取犯罪线索成为一种必然。公安部门花一点经费培养“线人”,既合乎市场经济交换原则,又有利于预防犯罪、打击犯罪,也算一种与时俱进。

  上级有任务要求的,基层所队每个民警至少培养三个线人,这样每年都能有几十条有价值的线索,所以基层民警总是想方设法把一些前科人员或在复杂区域工作的人员纳入自己的线人名单。

  怎么挑选、怎么培养线人,同样有规定,在将他们吸收成线人之前,要调查清楚全面情况,包括出身历史、社会关系、政治思想表现和个性特点等等。李固这样的前科人员,还需要调查清楚他的犯罪事实、处理情况、认罪态度和悔过表现。

  然后该制订计划,对于不同区域,建立线人要有一定的数量控制,分工也各有侧重。线人由谁来建立、由谁组织领导等等,全要列入计划。

  列入计划之后要提交上级审批。

  建立线人的当事民警要准备一份书面报告并填写《建立耳目呈批表》,呈报领导审批。像李固这种一般违法行为的线人,建立或“清洗”时(这个清洗相当于解雇),要报经市公安局刑警处支长或分局长、县公安局长批准。如果从劳改、劳教分子、犯罪集团成员及有特殊身份的人中建立的线人,则需要级别更高的领导比如市公安局长批准。

  但规定终究是规定,由于线人流动性太大、职业线人太少等种种原因,有全套手续的线人不多,能让市公安局长批准的更是凤毛麟角。

  “少帅”交代过一切规定办,那就要按照规定办,否则他极可能认为分局刑警大队工作不规范。

  “既然来了当然要做个笔录。”

  史原波把他的身份证、暂住证放一边,问起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现在的住址……一丝不苟,一切程序来。

  大过年的居然又搞这一出,李固一肚子郁闷,不过想到奖金也就释然了,很配合,有问必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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