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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五十六章 令人爱杀(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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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划算!划算!——罗伯特-霍姆也是一个商人,对于一个绝对有利自己的生意,没有理由不动心。不用他出售股份,只是出售未来十年的股票使用权,这是一笔稳赚不赔的生意。当然合同里也有额外一条,那便是林风拥有绝对购买权。只要林风以高于市价3倍的价格,罗伯特-霍姆就必须无条件的将其卖给林风。

  对于这点,罗伯特-霍姆也只是略微考虑了下便同意。高出市价三倍的价格,傻子才不会卖呢!虽然荣誉很重要,但对于商人来说,利益更重要。至于什么荣誉,什么其他一切造成交易无法进行的理由,其真正的原因只有一个——筹码不够,无法打动人心。对于商人来说,只要筹码足够,什么东西都可以交易。

  “林先生,我非常荣幸能够与你达成协议。我这就让律师准备股权使用授权书!”罗伯特-霍姆非常爽快的在合同上签字。对于能够和林风达成这样的合同,他非常高兴。

  “谢谢!霍姆先生,希望我们下次还能继续合作!对了, 关于这个股权使用授权协议,我希望罗伯特-霍姆先生暂时替我保密。”林风起身微笑说。

  罗伯特-霍姆点点头。这点小小的要求自然不成问题。毕竟这次不是股权转让,只是股权授权,因此不用通知渣打银行董事会,他为其保密一下,也没有什么不可以。

  随后,三小时不要时间,罗伯特-霍姆就办好了股权使用授权协议书,并亲自递给林风手上。

  “老板,恕我多嘴,每年1000万美元的使用权,是否太高了点?”林志玲作为林风秘书,着实猜不透林风此举究竟为何,究竟是怎么想的。居然以每年1000万美元的价格向罗伯特-霍姆购买其股权未来十年使用权,这实在有点不可思议,有点令人摸不着头脑。林风又不是没钱,收购罗伯特-霍姆手中7.51%的股权花费并不大,只要略微施点手段,以市盈率1.5倍左右的价格(约为18亿美元左右)便能成功收购罗伯特-霍姆手中7.51%股份。

  像现在这样,林志玲实在有点看不懂。虽然双方签署了协议,但林风并不能获得实际利益。万一十年后,对方不再签署协议呢?就算林风拥有三倍价格收购的权利,但万一股价居高不下呢?——林志玲想了就觉林风这次的交易并不划算。这个购买股权使用权的先例,实在不理智。

  看着林志玲一脸疑惑,替自己担心和不值的娇嗔表情,林风心头微微一荡。这个台湾第一名模,如今越来越适应自己秘书这个身份,其言行都以自己的利益为重,而且从来没有给林风带来任何麻烦,这着实令林风感动。

  “怎么,真的想知道我如何想的?”林风笑着问。

  “恩,我实在想不通。”林志玲咬着嘴唇点点头。

  林风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呵欠,活动下身体,“哎呀,这坐久了,身体就是僵硬,要是有人能来按摩一下,那就再舒服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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