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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四章 吴熬的胸襟(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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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毛儿身上的毛比寻常兽毛要粗很多,几乎有缝纫针粗细,硬度一般,逆向抚摸并不扎手。

  此外,与寻常野兽的顺向覆盖不同,黄毛儿的毛是一层搭一层,层与层之间的覆盖重合度很高,表面上看是一层,实际上足有九层之多。

  在其毛发和肉皮之间还有一层白色物质,很像人类的头皮屑,但分布的均匀而密集,厚度足有一公分。

  此前给老二解围的时候他曾射出箭矢攻击黄毛儿,他记得很清楚在箭矢即将射中黄毛儿的时候,黄毛儿收紧了身上的毛发,以此挡住了箭矢,这一细节表明黄毛儿身上的毛发是可以动的。

  学过初中物理的人都知道皮毛摩擦会产生微弱电流,再看黄毛儿脚下的肉垫,与普通犬科动物不同,它爪子下面的肉垫属于角质层,理论上是相对绝缘的,不过由于先前长途奔袭,角质层这时候已经磨破了。

  观察的结果是黄毛儿体内的电能是其自身产生的,在其体内有特殊的器官用来储存电能,遇到危险的时候就会释放出来,这一情形注定了黄毛儿不能无限制的放电,在放电之前有个产生并储存电能的过程,至于这个过程需要多长时间,目前还不能确定。具体是什么器官能够储存电能也不得而知,总不能为了探究真相而把它的肚子剖开。

  此时太阳已经偏西,众人开始商议去处,马族就在东北方向八百里外,马族的龙驹也是众人的目标之一。

  有了前车之鉴,吴中元的意思是先把土豆送回去,上次自南荒遭遇巨鹫和巨鬣狗的袭击,就是在他们得到了狐族百日米的回返途中,可不能带着土豆到处乱跑,这点儿东西得来不易,万一出现意外,可就得不偿失了。

  所谓的民主集中也只不过是做做样子,民主什么时候好使过,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集中,吴中元是众人的老大,他说什么就是什么。

  日落之后,大傻载着老瞎子和老二往南去了,吴中元和姜南留在原地等他们回来,吴中元自己没回去,他担心回去之后吴勤又啰嗦着不让他出来。

  吴中元有心测试黄毛儿将体内储存的电能耗空之后需要多长时间才能重新积蓄盈满,便命它往水中放电,不过就算是测试,也得捎带着干点儿别的,夏天气温高,到得晚上鱼都在有水草的浅水区觅食,让黄毛儿下去放电,还真有大个儿,七八斤的电了好几条出来。

  晚上就吃烤鱼,盐这时候就是货币,都随身带着,黄毛儿食性很杂,吃鱼,也吃昆虫。

  晚饭过后,二人坐在篝火旁闲聊说话,吴中元有吴夲的记忆,吴夲曾经去过马族,此时二人说的就是马族的一些事情。

  马族每年都会产生三匹龙驹,生出龙驹的都是普通母马,相传龙驹的父亲是一条黑龙,在马族生活的区域有条黑龙江,那条黑龙就生活在江里。

  不过马族口中的黑龙江跟现代的黑龙江没有任何关系,大致判断,这时候马族的位置应该在内蒙古和外蒙古之间的某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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