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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三十五节 刺史之制(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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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才能确保政局稳定,国家秩序不乱。

  更何况,目前,考举士子这个群体,只在关中占优。

  其他地方,多数还是旧有的官僚系统在运行。

  贸然动作,敲死了那些官僚,谁来帮刘彻维系地方的统治?

  所以,刘彻的选择是杀鸡骇猴!

  先从关中开刀,反正关中的考举士子数量,已经在基层占据了绝对优势。

  如今,关中六十八县,有五十三县,考举士子占据了超过七成的职位。

  借着这个机会,用中州的幌子,干死剩下的旧官僚,尤其是那些裙带关系的基层官僚,当然是首选。

  “在关中,大多数(考举士子系统)是必然乐于见到那一小撮(旧有的基层官僚)倒霉的!”刘彻在心里想着。

  而这个抛出来的中州,其实就是为了打击和追究那些刷子们和地方豪强以及**官员而存在的。

  十二州也是如此。

  “朕将置州刺史,监天下郡国!”刘彻看着大臣们,张开双手说道:“考虑到前无先例,朕便先在中州试行之!”

  “置中州刺史一员,秩比两千石,监中州全境,除长安及诸先帝陵寝外的一切地方郡县!”

  “刺史之职,承朕之命,假朕权柄,周行郡县,省察治讼,黜陟能否,断治冤案也,以六条问事,非条所问,地方官可不省!”

  刘彻信心满满的对着群臣道:“一条:强宗豪右,以强凌弱,以众暴寡!”

  这是老刘家几十年都不变的国策了。

  坚决打击和消灭地方的豪强宗族,维护国家权力的至高无上。

  不容许任何家法和私法,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

  更加不准许任何家族和豪强,把持地方政治。

  谁敢犯这一条,便是列侯,便是外戚,也照杀不误!

  “二条:两千石及地方官,不奉诏书、遵承律法、背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

  这一条,就是砍向官僚系统的利刃了。

  而且,刘彻特地强调‘遵承律法’‘旁诏守利’。

  其态度,实则就是要刺史去帮他清理那些刷子。

  按照这一条来处置的话,现在,那些虚报和乱报数据的刷子,一个都跑不掉。

  但,刺史去办案,比皇帝下诏,由三司杂治,结果就又不同了。

  刺史纠核,那是本职工作。

  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合情合理。

  更重要的是,假如不是影响特别恶劣,一般只会将那个刷子革职,让他回家种田。

  这样,就将手段限制在了相对温柔和缓和的正常人事任免,而非你死我活的政治倾轧。

  若这样,那些刷子还心怀不满,想搞个大新闻。

  那刘彻肯定不会介意让军队动手,用刀枪教他们做人虽然实际上,在关中这种事情不可能发生,自刘邦定都长安侯,所有发生在关中的叛乱,一般都是造反者还没举旗,就被地方上的蔷夫、游徼甚至是亭长镇压。

  淮南厉王刘长就是这么一个被低级官员镇压的悲剧。

  “三条:两千石及地方官,自蔷夫以上,不恤疑案,风厉用刑,违法逼供,刑讯士民,烦扰刻暴,剥截黎元,胡乱摊派,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言惑众者!”

  这依旧是针对官僚和豪强的重拳。

  在今天以前,刘彻已经收回了地方官处决罪犯的权力。

  所有罪犯的死刑复核权,已经被刘彻收回自己手里。

  生杀予夺,在他一念之间。

  当然,刘彻是不可能去管这么多的。

  这种回收,只是一个名义上的由天子勾绝。

  在事实上,现在,一般性死刑,由廷尉决断,是否执行,然后上报兰台备案即可。

  只有那些大案要案,刘彻才会亲自审查案卷,并交由尚书们讨论,最终决定是否批准。

  但,地方官虽然失去了可以随意杀人的痛快,但,玩起刑讯逼供,他们依然十分快意。

  这个世界上有的是变态,喜欢折磨人。

  而汉律并没有规定任何刑讯逼供的限制。

  这就更加助长了地方官们随意用刑的风气。

  遇到嫌犯不开口怎么办?用刑!

  泥腿子不服判决怎么办?用刑!

  某个地主居然对抗官府?用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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