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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九十一章 华律新法(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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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昭云回到御书房,看到桌案上摆着一套整齐的《开元华律》,足有几十册的手抄本,罗列在一起,这是内史省、刑部、大理寺三个部门合议,以隋朝的《开皇律》为蓝本所制定、完善的新法典。

  本来在西北称王时候,罗昭云就派人制定了律法,但是比较简单易懂,内容少,只是临时使用,约束当地百姓和军队,那时候战事连连,根基不稳,完全没有必要制作一部完整的法典,没有精力,也没有条件。

  进入长安之后,结合开皇律,与西北制定新律,唐律,都有所糅合,又经过几次修炼,才基本成文。

  这是罗昭云提出“依法治国”的思想,要求辛公义、长孙无忌、房玄龄、裴弘献等人,完善法典,并且以“法乃天下之法,非朕一人之法”的指导方针,切实考虑百姓的根本利益,不可以像以往那样,过度偏私贵族、门阀、皇权等等。

  “辛大人他们在殿外候着吗?”

  太监总管钟德全弯身道:“都在宫外候着,让人把这个呈递进来,献给陛下。”

  “把那几位大臣都传唤进来吧,朕询问几句,这本《开元华律》完工,问上一问。”

  “喏!”太监总管走出房外,然后说与了外面的宦官,让他们出去领人。

  不到半盏茶时间,五六名大臣进入了御书房内,内侍虞世南,刑部尚书辛公义,侍郎于志宁,参知政事长孙无忌,大理寺卿房玄龄,大理寺少卿裴弘献,向陛下行礼。

  罗昭云已经褪去了朝服,穿了锦衣长袍,腰缠蟒带,面如冠玉,但是短须微留,看上去自有一副威严,淡淡笑道:“诸位卿家,不必多礼,刚上完超会,尔等尚未回府,就过来继续谈公事,委实辛苦了。”

  “我等身为臣工,当鞠躬尽瘁,唯尔,才能报效陛下知遇之恩。”虞世南拱手,恭敬说了一句客气话。

  其余大臣也都拱手,虽然嘴上没有说什么歌功颂德的词儿,但是神色上还是能够看书,他们对当今陛下还是颇为尊敬的。不只是罗昭云手里的皇权,还有他的文采武略都是一等一的水平。

  开国的皇帝,往往都能很好驾驭文臣武将,那是因为他们的手腕、胆识、智慧等等,都是这个时代杰出的枭雄人物,能让群臣心服口服,甘心归附效命。

  “新律法出来了,朕刚才翻阅了一下,刑律方面的确比以往简单许多,废黜了许多酷刑、极刑等,这很好,毕竟杀人不过头点地,没必要以各种毒辣手段对付犯人。罪大恶极者,该杀该刮也是正常,平常百姓杀人偿命,一死就行了,不可再百般折磨。正所谓‘死者不可再生,用法务在宽简’,能从轻处置的,不可过于严厉。”罗昭云解释了自己的观点。

  辛公义拱手回道:“禀陛下,臣等也是按照这个方阵去办的。对比《开皇律》《唐律》,精简了一些,做出完善,减少了一百六十条。第一,废除斩趾等酷刑,增设加役流。第二,减少以往旧律中重刑的条款。第三,缩小了族刑、连坐的范围。第四,重新确定了五刑、十恶、八议、请、减、赎、免以及类推、死刑复奏的程序、步骤、制度等……”

  罗昭云一边拿起来一册手笔抄写的律条,一边听着辛公义的解说,偶尔点着头,分析对方解释律法的细节和意思。

  “这次还有一些人性化的改制,比如‘对孕妇处以死刑时,要在产后百日后再施行。’再比如,‘背部离五脏较近,废黜鞭背之刑’,‘五官面目,减少刑罚和刺面等’对于犯罪的人而言,也算是一定程度的施恩了。”辛公义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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