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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零章(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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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话实说,听到了现在,朱元璋已经感觉到了一种深深的迷茫。他觉得,未来和现在的距离,真的太远了。首先,他的百万公务员在哪里?

  这听上去,自己岂不就是一个人干了那百万公务员的活?

  真真是千斤重担一肩担,大明没我真不行。虽然这司法系统太过于集中,确实不行,容易滋生腐败,但现在这种情况下,也是没办法,没条件。

  那怎么办呢?只能苦一苦咱老朱啦!这大明,若没有咱老朱,果然是毫无希望啊。

  老朱神色阴郁,仿佛已看见了大明药丸的那一天。

  【复设大理寺。】

  大家: "嗯?陛下又把大理寺给裁了?"

  【虽然影视剧大理寺永远是破案、断案的专属户,但这个印象套用在明代是不够准确的。最早的唐朝,大理寺确实拥有极为巨大的司法权力,它不但可以审理案件,还拥有部分案件的复审权。

  (另一部分复审权,在中书省r门下省,刑部一般担当转交工作。)这无疑不利于司法公正。】

  “自己审自己嘛!”这点老朱还是嗤之以鼻的,"不就是自己给自己出题,自己给自己答题,能考出个什么东西来。"

  【我们的二审终审制讲起来很复杂,但一般来说还是一审完毕后,当事人不满意可以提起上诉,接着二审。

  二审法院可以是上级法院,也可以在原法院,还可以在案件发生地。

  大家都听说过一个知名黑话:南山必胜客。某公司在某地的判决胜率在我们这些不懂法的吃瓜路眼里总是太高。】

  这时候,非静止空白画面又动了,出现了一只戴着墨镜嘎嘎乱笑的企鹅。

  【且不去深究其细节,不同地方的法院对案件的审判结果是不尽然的。律师有时候会因此建议当事人在哪里打官司。

  像某些知识产权类的案子,如果去经常处理该类案子的法院,有可能会得到一个更好的结果一——-该法院的法官能更好的结合时代诉求去理解法条。】

  茹瑞点头道: “看来,白纸黑字虽是不会变,但怎么去读它,却是不一样的。”

  朱棣沉思: “所谓结合时代诉求,大抵是符合大部分人想法、大快人心一类的结果吧?就像前面提过的王骥

  注意到大明律的法规总是偏向那些悔婚、不义的男性,这时候死板的根据法条去判,就容易产生悲剧,需要变通。"

  杨士奇却道: “燕王非也,王骥那时是向景泰帝请奏修改法律。但是按照上面的描述,法院是没有立法权的,他们是不能凭空造出一条适合的法律去审判。王骥碰到的事,未来兔朝的法官定然还是在可选择的范围内给女子轻判。"

  嫉恶如仇的老朱很是失望: “可是,这样如何能够惩恶扬善呢?若全这么来,很多坏人是不能立刻被绳之以法啊?"

  说话间,光幕继续了:

  【另外也要注意“当事人上诉”这点。

  主体的不同是一审、二审的重要区别。放在刑事案件里,检察院一审行使公诉权力,二审就是犯人在行使自己的起诉权。

  主体不同,可传唤的证人范围等也会有所不同。这也是我们和封建时代的复审极大区别。他们的复审始终出自统治阶级的压力。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哪怕是罪大恶极的死刑犯也有着基本人权。这种法治精神是很重要的。】

  嫉恶如仇的老朱当场大怒: “荒谬,这是退步!那些杀人犯,那些□□犯,干出了丑事,又如何平等?他们自甘堕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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