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猪皮表面多了层浅浅的焦糖色,他才拿起来放进脸盆里,倒入凉水冲洗。
最后把锅洗干净,加油放冰糖,开始炒糖色。
徐军明跟着进厨房,看他熟练的样子,倒是佩服得不行。
难怪他能赚这么多钱,原来是真有本事的。
等盖上锅盖,夏臻再次回到堂屋,陪徐军明聊天。
“你的厨艺这么好,以后去读大学,也可以自己做饭吃了——”徐军明想到他和夏臻会在同一个城市读书,突然开心起来。“你会在外面租房子住吧?”
如果是其它人,肯定舍不得花这个钱。
夏臻是个例外。
他不像其它人,有钱了就拼命存起来,该吃就吃,就用就用,一点也不小气。
像爷爷说的那样,是真把钱当成了工具,小日子过得特别潇洒。
自己不是一直向往这样的大学生活吗?
可惜两人不在同一所学校,否则可以跟他合租了。
“应该会。”夏臻点点头。“不过我习惯一个人生活,你还是别过来跟我一起挤了——”
听他的语气,很有可能会这样说,所以还是把丑话说在前头,让他死了这条心。
“你这人——怎么拒人于千里之外呢!”徐军明见小心思被他看透,就有些羞恼。“最多房租我出,做饭的任务交给你——”
为了有口好吃的,他也愿意做出牺牲。
“用不着。”夏臻冷酷地继续拒绝。“最多你也在附近租一套房子,什么时候嘴馋了,就过来吃一顿两顿,这样我没意见——”
自己绑定了《植物大战僵尸这个游戏,以后说不定会经常在游戏世界里探索,到时出来时看到他在找自己,不是自找麻烦吗?
“好吧!”见他这么坚决,徐军明也没辄了。“既然你卤猪肉水平这么好,以后经常帮我卤几斤肉放着,这样就可以经常吃到你的手艺了——”
又跟他聊了一阵,见时间不早了,这才告辞回去。
夏臻送他到门口,又把胶卷和吃席的事提醒了一遍,这才回屋。
猪蹄因为是小火慢卤,直到晚上妈妈和姐姐回家,才彻底卤透,用快子一夹,外面的猪皮已经跟豆腐差不多软了。
“怎么炖得这么烂,猪油都化进汤里了——”祝琴看了一眼锅里的猪蹄,心疼地嚷道。
平时她做的时候,一般快子可以轻松捅进去,就可以盛出来了,免得煮久了浪费。
像儿子这样,五斤猪肉,至少浪费了一斤,太可惜了。
“这样才好吃啊!”夏臻不在意地回答。“以我们现在的条件,要考虑的是怎么吃好,而不是吃饱——”
今天这只猪蹄,有前世隆江猪脚那味了,因为酱油放得多,就连颜色也差不多。
所以他盛起来的时候,随手把骨头拆出来,放在一边,剩下的全是肉。
又把刀洗干净,切成一厘米厚的片,整齐码在盘子上。
还别说,这样摆盘的卤猪脚,比妈妈做的大块大块装盘有吸引力多了。
“我先尝一块,太香了。”姐姐进来后正好看到这一幕,手也没洗,就激动地去找快子。
然后小心夹了一块,放进嘴里。
怕太软掉下来,还用另一只手接在下巴底下。
当肉吱熘一声进嘴后,她顾不得烫,嚼了几下就马上咽了下去,一付猪八戒吃人参果的模样,估计连味道也没仔细品出来,就下肚了。
“怎么样?好吃吗?”夏臻故意问道。
妈妈不是觉得浪费吗?只要味道好,就值得这么做。
“好吃,太好吃了。”见妈妈瞪着自已,夏凝尴尬地把快子递过去。“妈,你也尝尝,这肉真的太香太糯了,我一个人都能把这一盘吃光。”
说完,大概记得自已还没洗手,匆匆去水池边了。
祝琴白了她一眼,不信邪地也夹了一块,小心地品味了一会,这才点了点头。
儿子的话确实有道理,猪蹄这样做,确实比自已做的好吃。
夏臻只切了四分之一只猪蹄上桌,大家吃完后都觉得不过瘾,于是又切了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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