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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万恶的地主阶级(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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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加上前文提及的“上米”的花样——

  如此一层一层盘剥下来,一年辛苦,还能有多少落在佃户自己手里?

  三成都不到了罢?

  怎能不欠租?怎能不向地主借贷?怎能不背上一辈子也还不清的债?

  万恶的地主阶级!

  “佃户代缴二税——若佃户不干呢?”

  李礼干笑一声,“不好不干的,不然的话——”

  “夺佃?”

  “倒也不至于走到那一步,大郎给县里打个招呼,不就……嘿嘿,县尉就派弓手下来帮着催缴啦!”

  啊?

  弓手者,宋代地方部队之一,归县尉统管,实际地位、作用,与吏役无异;“弓手”,名目而已,并不一定擅射箭。

  夏、秋二税本不该佃户缴纳,官府却派吏役协助地主“催缴”?

  吴浩以为,纯粹贿赂起作用,“这,得花不少钱罢?划算吗?”

  “知县相公那里……嘿嘿,县里那里,不用特意使钱的;弓手们那里……”李礼说着,看向杨奎。

  杨奎赔笑,“请他们吃顿酒就好了,临走的时候,再塞点茶水费,花不了几个钱的。”

  嗯,看来,每次都是你这个狗腿子带着弓手们横冲直撞啊。

  李礼继续说道,“知县相公也是职责所在,但凡涉及夏、秋二税,都……上心的很。”

  吴浩明白了:

  征收夏、秋二税,是一个县政府的最重要的职能,是否按时如数完税,关乎知县相公之考评前途,至于是田主自己缴纳,还是佃户缴纳,根本不是知县相公所在意的,而若论催缴的难度,自然是大户难而小民易,加上同大户平时处的好,到时候了,可不就柿子找软的捏吗?

  真地主阶级代言人啊。

  不过,吴浩隐约记得,不是只有进了政事堂——宰相或副宰相才有资格被称为“相公”吗?咋的,一个知某某县,也一口一个“相公”?

  事实上,吴浩的记忆,只是宋朝早、中期的情形,到了南宋后期,名器泛滥,“相公”二字,早就不值钱了,是个官儿,就会被捧为“相公”。

  “咱们收租,”吴浩慢吞吞的,“用大斗吗?”

  李礼尴尬更甚,逼迫佃户代缴二税,虽然蛮横霸道,到底是半公开的,而用大斗收租,却是地道的作弊,主家再强横,也是不能公开的。

  他又看了王进功一眼,其人正微微垂着眼皮——王师傅也尴尬呀!

  但大郎目光炯炯,却无任何尴尬之意,端的是:

  只要俺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李礼硬着头皮,嗫嚅着说道,“这……大伙儿都这样做,咱们也不好免俗的……”

  “大多少?”

  李礼、韩高、杨奎,心中齐齐哀嚎:祖宗欸,你到底想干啥呀?

  “呃……咱们用的斗,是……一百十二合。”

  一合为十分之一升,即是说,佃户所得,又去十分之一有奇。

  “一斗多出来十二合?有整有零,啥意思?”

  李、韩、杨三个,恨不得拿脚趾在地上抠出个三室一厅!

  “嘿嘿,嘿嘿,”李礼干笑着,“这个,这个,太公、大郎,都是最体恤下人的,十二合,主家取十合,那个,那个,干仆取二合,这个,这个……”

  哦,你们也有好处。

  “一年之中,佃户还有什么使费在咱们身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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