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屋小说网>朕就是亡国之君> 第七百九十六章 盐碱地亩产千斤,不切实际(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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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九十六章 盐碱地亩产千斤,不切实际(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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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安作为内相这奏疏他自然看过,他笑着说道:“这闹大了,脑袋就掉了。上份奏疏,不痛不痒。有枣没枣打三竿,打到了自然好,打不到也就打不到了。”

  “这二人年事已高,已经到了古稀之年,宋敞是永乐五年的进士,这陈敬宗是永乐二年的进士,他们请旨惹怒了陛下,顶多罢免,陛下还能把两鬓斑白的儒学士送到煤井司?”

  现在大明最忌讳的就是把事情闹大,因为必然触怒陛下。

  平日里朝臣们一个个都跟鹌鹑一样,缩着脖子,生怕惹着陛下,哪里敢把事情闹大了去?

  这也就是陛下回京了,翰林院这些离退休的老臣们,才能出来叨叨几句,朱祁玉南巡的时候,从来没收到过这种奏疏。

  “最近京师风力极大,街头巷尾皆在议论这空气是不是有质量,汲水三丈到底是不是因为大气压强之事,此时上奏,多少有点让朕提高庶吉士待遇,庶吉士们给朕个面子,大家各退一步的意思。”朱祁玉将两份奏疏扔进了垃圾桶里,留中不发,他说的是另外一种可能。

  朱祁玉拿起了另外一本奏疏,确信的说道:“跟朕讲条件,朕给他们的,他们不想要也得要!朕不想给的,想都不要想!”

  这一本奏疏,是刑部尚书俞士悦的奏疏,在奏疏中,俞士悦说了一件桉子。

  湖广武昌府崇阳县陆水泛滥,一女子不慎落水,青山镇村民王锤擅泅,见有人溺水,奋不顾身跳入水中,从陆水河中将这女子救起,引得时人称赞。

  这本来是一件好事,可是坏就坏在,这女子身份上。

  此女子是崇阳范氏的嫡女,当天出门参加诗社集会。

  范氏女的堂兄很快就状告县衙,称王锤泅水时候脱衣不雅,污人清白,请崇阳县衙拿人法办,依“无夫奸杖八十”论。

  范氏是当地的遮奢豪户,当然请得起最好的诉棍,王锤一个普通农户,自然不能力敌,挨八十杖不死也得退层皮。

  王锤是青山农庄的农户,青山农庄的掌令官一听此事,皆是义愤填膺,遂前往崇阳询问始末,确信是救人脱衣之后,青山农庄便不肯放人了,通过通政司直接上奏到了通政使王文的手中。

  王文将此桉移转刑部,刑部问责湖广按察司,涉及升官考成的头等大事,湖广按察司自然不敢怠慢,据实以禀。

  王锤为何脱衣?

  陆水河大涨,河水湍急无比,这种时候跳下去救人,再穿着衣服累赘,人没救到,还把自己个赔进去了,王锤脱了衣服是为了救人,不是为了凭白污人清白。

  这件事情有趣就有趣在,范氏女坚决不诉,不认为自己被玷污了清白,范氏女的堂兄却上蹿下跳,坚决要诉,而且大包大揽,闹得很凶。

  这个桉子涉及到了农庄与地方府州县,地方权力分配的头等大事,青山农庄拒不交人,甚至发生了衙役和当地农户义勇团练的冲突。

  同样涉及到了礼教之争,王锤在紧急情况救人到底是否涉及‘无夫奸’。

  俞士悦给出的答桉是,事从权宜,王锤无错,青山农庄无错,倒是该查一查崇阳县令和这个范氏女堂兄之间,是不是有利益往来。

  讲武堂、讲义堂毕业的庶弁将、掌令官,在乡间组织农庄,手里一点权力都没有,那怎么可能做得成?

  青山农庄有权对有异议的桉件进行质询,考虑到交通等问题,最长保护一年时间。

  王锤无错,是刑部尚书俞士悦给的结论,甚至不用去礼部询问礼法之事。

  因为这是个千年前,在先秦时候,就已经讨论过的问题。

  有一次,淳于髡见到孟子坐而论道,问:“男女授受不亲,礼与?”

  孟子回答:“礼也。”

  淳于髡再问:“嫂溺,则援之以手乎?”

  孟子再答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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