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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定西风云起 第六十一章 有无中【上】(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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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三半掂量着自己的酒葫芦说道。

  “一天一壶?”

  “一天两壶。上午一壶,下午一壶。”

  酒三半说道。

  汤中松心下一算,刘睿影从定西王城出发,满共走了八日多。

  可是自己却是要比他们多出了两日来。

  论马的脚力,自己的定然不会比刘睿影的慢,那么问题就出在这带路的人身上……

  酒三半此刻却是心急如焚……着实没有兴趣与他二人继续寒暄。ii

  他本不喜欢给人添麻烦……但是这一路走来似乎自己都在不停的给身边的人惹是生非。

  “走吧,与你这位朋友一同上去博古楼。”

  张学究起身说道。

  “啊?现在就走?不吃饭了?”

  汤中松却是还在惦记着那一锅“燕窝点豆腐配米饭。”

  “等把事情办完,我请你吃。”

  张学究说道。

  其实汤中松此次却是就要留在博古楼内学习,在中都的文坛龙虎斗举办前,怕是都没有机会再离开了。

  张学究这是已经打好了算盘。

  待此间事了,一定要回到这饭堂内尝一尝这燕窝点豆腐。ii

  就算是要住几日等待,也再所不惜。

  “知道你们等不及……拿着路上吃吧!”

  三人正要出门,那掌柜,小二,厨子却走过来说道。

  他递给了张学究一个包袱,里面用绳兜装着个小瓦罐。

  “这是……”

  张学究摸着瓦罐仍旧温热。

  “米饭的确是来不及了。这点豆腐已经加了蘸水调好,直接吃就行。”

  掌柜,小二,厨子说道。

  “多少钱?”

  汤中松问道。

  “抓紧办事去吧!”

  只见那掌柜,小二,厨子摆了摆手说道,竟是分文不收。ii

  张学究把包袱递给汤中松。

  他感受着手里传来的温热,忍不住的掀开了罐盖,顿时酸、香、辣,扑鼻!还有一股淡淡的鲜。

  “筷子桌上有,随便拿走用……肠子金贵的人记得多洗洗,放的久怕是不太干净。”

  掌柜,小二,厨子的声音从后堂传来。

  却是再也没有露面。

  酒三半并不在乎。

  他已经拿起一双筷子伸进罐中掏出块豆腐吃了下去。

  汤中松反而没有吃。

  “这人真好。”

  汤中松看着那条往后堂的路说道。

  “都说博古楼里的三德,五道,七子,是当世圣贤,我看全部加在一起也比不上他一半。”ii

  汤中松接着说道。

  “他本就不是一般人。”

  张学究说道。

  道理谁都会说,事情谁都能做。

  道理会说不说,事情能做不做。

  能说不说,会做不做,以此来装作高深莫测岂不是最为令人不齿?

  三人并排走出了饭堂,朝着乐游原奔去。

  酒三半没有马,只能与汤中松共乘一匹,因此走的并不算快。

  饭堂前厅里,汤中松刚才的座位旁,放着一件行囊。

  刚才他只顾着拿张学究递过来的瓦罐,却是忘记了自己本来的行装。

  果然,没有朴政宏在身边的汤中松,确实是有点窝囊……ii

  “你的剑可有名字?”

  张学究向酒三半问道。

  “没有啊,剑就是剑。”

  酒三半摇了摇头说道。

  张学究被这一句话惊了半晌……

  世人为了让自己的剑有个响亮的名头,无所不用其极的去堆叠字词。

  疾鬼剑,剑出迅疾,宛若鬼影。

  惊风剑,剑出惊风,剑锋至而风不敢至。

  然而酒三半却说,剑就是剑。

  能说出天涯之色的人,打造了一柄天涯之色的剑,却没有命名,而是说剑就是剑。

  不曾因表象而失了本质,一切尽在有无中。

  一阵大风吹过,把这行囊吹到了地上,摔散的物品飞溅的到处都是。ii

  其中一个做工精致的朱漆木盒最为耀人眼目。

  那里面装着定西王霍望亲笔写的名帖,是汤中松与张学究去往博古楼的凭证。

  博古楼地处定西王域和震北王域的交界之处,自然对这二王有几分客气,不然霍望怎么能够那么轻松的就送了汤中松一身一品白娟草的文服?

  虽然是一品……但天下间却也不知有多少人为了这身白衣而熬白了头。

  人人都言读书好,少年子弟书海老。

  就算是写字磨破了手肘,诵读口舌生疮,也不敢说就一定不会名落孙山。

  掌柜,小二,厨子在后堂往炉膛里填添柴。

  炉膛上还是那一口铸铁大黑锅。ii

  只是锅中已经不是豆腐,而是香喷喷的大米饭。

  锅上加了个盖子,被蒸汽顶的一冒一冒的。

  掌柜,小二,厨子二指捏住那锅盖的顶端,轻轻一转,那锅盖边就在蒸汽的托举下悠悠的转了起来。

  一圈一圈,速度不见快也不见缓。

  后堂是一个非常嘈杂的地方。

  虽然没有起锅,热油,炒菜,但是蒸米饭却也并没有安静多少。

  炉膛里的柴火正在噼里啪啦乱响。

  那是火榨干了它门体内的最后一丝水分。

  等这些水分蒸发殆尽,它门也就化为了几捧炉灰。

  不过以此却换来了一大锅晶莹饱满,银白雪亮的米饭,却也是物尽其责了。ii

  掌柜,小二,厨子把先前酒三半洗脸的水顺手泼在了一边的地面上。

  开春的土地,对于水有一种极度的渴望。

  也就是几个转身的功夫,那一桶却是已经隐于地面儿不见,连一点点潮湿的痕迹都没有留下。

  他看了看墙根处所剩不多的柴火,想着最晚后天便又要去砍柴了。

  煤太贵,他用不起。

  现在来博古楼的人可不比从前……

  一个二个都是少爷小姐,前呼后拥细皮嫩肉的,哪里会到他这饭堂打尖。

  除非是夜黑风高,实在没了办法,才会到旁边的客栈将就一晚,而后让仆从来点几碗白粥凑合一顿。

  久而久之,他这蒸饭煮粥的水平确实越来越好。ii

  景平镇别的没有,唯有一个好处,就是此处的井水极为甘甜清冽。

  西北风沙大,盐碱大。

  很多的地方,井水打出来都得在太阳地里晒它个两三日。

  待到水面上结起一层厚厚的水皮子之后,在把这层水皮子挑开,然后在用一块粗布当做滤网,篦掉水中的其他杂质,才能食用。

  就是这样,若是烧开,喝到嘴里也是极为的苦涩。

  稍微有些挑嘴的人,都得先烧开一遍之后再用来做饭,不然那就是那萝卜土豆都带着一股子别扭的味道。

  但是景平镇的井水,根本用不着暴晒过滤,就这么空口喝都能有一股子甜丝丝的回味,让人两腮处顿时生出许多津唾,不自觉的食欲大开。ii

  这掌柜,小二,厨子从水缸里重新又舀出来一瓢水,却是没有倒进那桶中,而是用一只碗盛着放在了地上。

  接在碗底与地面刚一接触,发出一声清脆时,就有一只大雁晃晃悠悠的从柴火堆后面跑了出来,吧唧吧唧的喝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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