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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七章 两人之战,两国之战(六)(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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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幕中,一对男女走向一座灯火辉煌的西域边境城池,但是男女的行进姿势有些古怪,女子背着男子,而男子则背着一只紫色匣子。男女两人的脸色都不太好看,都是面如金纸,脸色蜡黄,颇有些同病相怜的意味。

  女子瞥了眼在夜色中格外醒目的城池,冷声问道:“这就是你嘴中的不夜城?为什么非要来这里,要摆脱那条老疯狗的追杀,还有很多选择。”

  男子扯了扯嘴角,笑容艰辛而勉强,“这座城其实本名叫雪莲城,如果运气好的话,城里会有我们需要的东西。”

  脸色糟糕但是容颜极其出彩的年轻女子皱眉道:“雪莲?你需要拿它入药疗伤?”

  形容女子美貌,实在是有太多太多的形容比喻,什么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什么倾国倾城国色天香,但是没有一个说法比得上那四个字的分量,绝代风华。

  一代人,只有一人有此风华。

  那此时这个女子也许配得上这个说法,就算不是唯一,最不济也是四人之一。

  就模样而言跟女子其实还算般配登对的男子,没有多做解释。而是微微抬起头,望向那座夜夜笙歌舞升平的城池,就在他怔怔出神的时候,脑袋一阵疼痛,原来是给她侧过头撞了一下,遭受无数次无妄之灾的他大为恼火道:“又怎么了,从我醒过来后,是你自己说要背我的,我双手环住你的脖子,要被你丢出去几丈远,那我只是轻轻扶住你的肩头,你又是把我摔出去,我两只手只好缩在胸口,这都哪里也不敢搁放了,你还是嫌我轻薄你?姜泥!你咋不干脆把我的手剁了?!”

  先前是那家伙无意间蹭到她鬓角发丝而有些痒,现在是这家伙在耳畔呱噪得她一阵心烦意乱,她毫不拖泥带水地又是一歪头,两颗脑袋狠狠撞在一起,分明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招式,她恨恨道:“我倒是想剁了喂狗,可连狗都不乐意吃!”

  他很没有风度地争锋相对道:“你是狗啊,否则怎么知道狗吃不吃?”

  雪莲城是孤悬关外的一座小城,跟南诏西蜀两地连通西域的关隘呈现出掎角之势,此城以居民世代采摘雪峰莲花著称于世,春秋九国之中,不说近水楼台的南诏西蜀,便是被讥讽为北蛮子的离阳皇室,也会特意在一等贡品上加上雪莲一物,如今雪莲的珍贵程度几乎足以跟两辽的海东青媲美。雪莲是公认的百草之王,只是生长于千丈高峰的悬崖峭壁,如同在茫茫雪海捞针,且雪莲的花期极为漫长,长达十五年到三十年不等,堪比女子待字闺中,所以很多采莲人往往都是父辈好不容易发现了一株含苞待放的雪莲,却需要子孙才能摘下,最终在疯狂哄抢中以天价卖给那些常年在城内苦苦等候的中原豪客。雪莲城以雪莲命名,三千多户本地居民的所有悲欢离合,也都围绕着这一株株雪白之物打转,随着近三十年来这样物华天宝的日渐稀少,几乎每一株雪莲的现世,不但让雪莲城如同打盹的老人猛然惊醒,满城狂欢,更让这座城市陷入一阵阵暗流涌动的腥风血雨。当年,化名潜伏在此的各国谍子死士,为了完成贡品任务而在这里蹲守的各朝宫廷采办,打着各州织造局旗号讨好割据势力的官府鹰犬,为了红颜知已不惜在此亡命一搏的江湖豪杰,更多是希冀着凭借雪莲一夜暴富的商贾,三教九流,龙蛇混杂。

  这座无主之城自然不会有夜禁一说,她背着他入城后,站在游人如织依旧喧闹的街道上,有些不合时宜的茫然。找个歇脚地方住下?可那需要银子吧?可他们没有啊。

  那个家伙没好气道:“不说杀人本事的高低,我说你都算是能够御剑千里的剑仙了,哪怕囊中羞涩,可住个客栈怎么了?谁敢跟你要钱,你就拿剑砍他个祖宗十八代啊,砍到他们心服口服为止。就那家了,瞧见没,挂那‘悦去客栈’旗招子的那家,你要是没那吃霸王餐的脸皮,等下我来跟客栈掌柜的讲道理。”

  她压抑下满腔怒火,但还是依着他的言语走入那家一楼仍是坐满豪饮酒客的客栈,她刚跨入门槛,所有人就都转头盯着他俩这对“女人背汉子,男人背匣子”的怪人,而背后那个家伙还火上浇油道:“住店住店,要一间上房。”

  掌柜是个苦哈哈八字眉的老头,原本正睡眼惺忪趴在柜台上打着哈欠,瞅见这么一对衣衫褴褛但气度不凡的年轻男女后,略微一个扫眼,就心中咋舌起来,光是那只可谓大件重器的紫檀木匣就价值连城了,这般注定家世富贵的过江龙怎么就来他这么座小庙落脚了,菩萨太大,实在是庙小容不下啊。关键是如今正值接连两棵雪莲联袂现世的敏感关头……心中默念一句佛祖保佑,老掌柜叹了口气,挤出笑脸,亲自绕过柜台,把他们领到三楼一间僻静厢房,不用老人发话,平日里比猪还惫懒的店伙计就自顾自端来最上等的茶水,斜眼看着店伙计那痴呆眼神,老人使劲拽着他离开屋子,弯腰关上门后轻声训斥道:“你这小兔崽子的心也太大了,那般仙女相貌的女子也是你能想看几眼就能看几眼的?好好做活,攒下银子,老老实实娶那隔壁酒铺的小梅,然后你这辈子就知足吧!”

  店伙计悲愤道:“多瞅几眼那姑娘也不会少几两肉!”

  老掌柜一巴掌拍在这家伙的脑袋上,“人家是不少肉,小王八蛋你会不会少几斤肉就难说了!那女子看着弱不禁风,但肯定是练家子。”

  年轻伙子眼睛一亮,“长得这么好看,又是江湖中人,该不会就是那位鼎鼎有名的紫竹仙子吧?难不成那匣子里就装着那把紫色竹刀,嘿,紫匣子装紫竹刀,可不就是应景吗?”

  老掌柜双手负后,满脸自嘲道:“甭想了,紫竹仙子早就是城里刘将军的座上宾了。”

  年轻人小声嘀咕道:“说来也奇怪啊,怎的如今咱们如今多出这些带紫字的仙子女侠了?去年好像才有紫衫仙子和紫剑仙子来城中买雪莲吧?”

  老掌柜白眼道:“天晓得。有本事你亲口问这些仙子去?”

  屋内,她把那家伙摔到床上去,把紫檀剑匣放在桌上,坐在椅子上闭目养神。先是御剑数千里,从烟雨朦胧的广陵道赶到西域大漠,双脚才落地就要跟那条北莽老狗经历一场命悬一线的厮杀,之后还得带着那个累赘逃亡数百里,一刻不得喘息,让她体内气机絮乱至极,脖子上更是留下一条深可见骨的血痕,仅是潦草包扎。如果不是那个事后得知名叫李密弼的老头,也需要分心护着拓拔菩萨的安危,她未必能够走到这座城池。境界高低,和杀人手法的优劣,不论是当年教她练字而不是练剑的羊皮裘老头儿,还是棋待诏曹叔叔,都给她清清楚楚讲过两者的区别。她当时在初次相逢的滂沱大雨中,驾驭雨水和泥泞分别作数千剑,摆出两座剑阵,李密弼仍是不费吹灰之力就破去了剑阵,逃亡途中,她竭尽所能,一切事物皆可化为三尺剑,但是李密弼始终闲庭信步,如影随形。

  男子正是大难不死的徐凤年,此时此刻躺在床榻上,轻声道:“李密弼虽然只有指玄境界,但路数跟人猫韩生宣有些相似,同等境界无敌手,至于寻常天象境界,也很难压制到他,否则也做不成北莽蛛网谍子的祖师爷,不过别看他当时破开剑阵轻描淡写,尽显宗师风范,其实你的剑阵没少让那个老不死胆战心惊,只是老头子的脸皮厚,你看不出来而已。他不打肿脸充胖子的话,吓得你只守不攻,万一你顺手杀了拓拔菩萨,他怎么溜回去跟北莽女帝交差?”

  她冷笑道:“怪我咯?”

  没有等到意料中那家伙针尖对麦芒的反驳,她反而更加火冒三丈,气乎乎道:“某人没能一口气宰掉对手,还差点被人拿了头颅回去领赏,真是厉害,不愧是天下四大宗师之一!如果我没有记错,当时江湖上还说什么继王老怪之后的新武帝咧,啧啧,是某人花钱雇人帮着在江湖上瞎咋呼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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