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什么缘故,这性格都很别扭。
自从他回来后,欢欢就很粘人,截然相反,他像是一个没断奶的孩子,无时无刻不在喊着要人鱼,稍微走动一步就觉得他要离开了。
他一个小时不在他的视线内,他饭都吃不香了。
过去这些脆弱的,他觉得黏糊的情绪,他都懒得表现出来,好像被人看出来就会很丢脸一样,所以他隐藏,他期盼有人读懂他,又不愿意直言,如今他一点都不介意告诉他,你必须要在我的视线内,我就是不能离开你,直白得令人诧异,又滚烫着旁人的心。
没有人不喜欢这种被需要的感觉,有人觉得是负担,可若是你足够爱他,那一定也是甜蜜的负担。
“我在给你选甜品,你们研究所里竟然有三家甜品店,每一家甜品店主打的东西也不一样,这琳琅满目的,我都看呆了。”潘森自然知道他喜欢什么,只不过是特意去解释了一下自己晚归的事情,其实也不算是晚归,可没办法,宝贝觉得晚归,那就晚归了。
欢欢轻笑着,笑容甜蜜,“那你要给我发短信。”
“好!”
下午是欢欢最忙的时间,他要做的事情太多了,还要去开会,潘森就休闲多了,直接在他的办公室里睡觉,看杂志。
助理整理了很多杂志的架子上,潘森的采访和封面杂志占据了多数,还有一些周边,这要是刚来拜访的人,一看书架绝对不会觉得这是一名科学家的办公室,指不定是哪一个追星的小姑娘呢。
除了杂志,还有欢欢的一些专栏,他的采访,他的论文等等,都收集在架子上,助理分得清楚明白。
潘森就看着欢欢的采访能看一个下午,等欢欢回来后,已经又睡着了,这样的日子神仙一样,潘森连着三天都和欢欢一起上下班,一起吃早饭,一起吃午饭,一起吃晚饭。
一起散步,一起洗澡,一起看电影,连体婴似的,若是几年前,欢欢一定腻烦这样的黏糊,并觉得自己一点空间都没有,他几乎都要提出抗议。
可如今,欢欢乐此不彼,潘森仿佛做实验似的,想要看一看什么时候才是他的极限,可欢欢真的一点不耐烦都没有。
甚至恨不得黏在他身上。
他回来也有一段时间的,几乎都和他在一起,欢欢怎么还没习惯呢?
“欢儿,今天我不和你一起上班了,我要去一趟工作室。”
已经习惯连体婴生活的欢欢嘴巴张了张,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点了点头,并且稳重成熟地同意了他的决定,“好,那一起吃午饭吗?”
“看一看中午能不能忙好,演唱会后也有很多工作,我得去一趟。”
“行,那你记得给我打电话。”
“好!”
潘森的助理过来接他去工作室,他的工作室和欢欢的研究所一南一北,隔了半座城市,离得有三十公里,不过交通方便,高架桥也就半个小时就到了。
本章节尚未完结,共3页当前第2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