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征见军事说得差不多了,拱手说道:“圣上,收复雍州、凉州土地只是第一步,臣以为重在治理。而雍凉二州相当复杂,有汉人、有、有羌人、有吐谷浑人,各族信仰不同、风俗不同,强制改革只会适得其反,韩术的科考文章的核心价值是律法也要因地制宜,臣以为这个观点相当好,朝廷是不是应该以此为例,制订一套制度来试行呢?”
杨侗点头道:“各族民俗不同、信仰不同,若是强求他们改,只会天下大乱,但是我们可以因其势而利导之,允许各族保留其先进文明的民情风俗,野蛮的、不人道的信仰则要慢慢摒弃。至于怎么摒弃呢?就是制订与我们同步的制度!”
“不同地域风俗不同,人的思想思维也不同,在治理的时候,地方官员除了要依法治国,还要顾忌人情,这里的人情不是说人脉关系,而是风土人情,这些东西一定因地制宜,却又不能太过偏离。所以,一个国家并不是有一本法律就能完美治国,还要从根本之法衍生出无数子法,而这些都要逐一完善起来,只有在律法上做到求同存异,各族才能和平相处。”
“从刑部、御部、大理寺抽取精通律法的官吏,联合成立修法司,对现行律法进行完善,并制订与各族关系的法典。”
杨侗自然不是万事皆通的妖孽,他的长处是多了千多年的见识,知道什么合理、什么不合理,可以为麾下文武提供一个大方向,至于怎么做,则是群策群力的一一完善。
“圣上,请为新法赐名。”魏征道。
其实大隋的律法体系现在相当完善,在《国法》以下有:
关于国家、边境安全的《大隋国安法》
关于国家领土主权、定位与惩治卖国贼、弘扬民族气节的《锄奸法》;
关于严惩克扣军饷、欺压士兵、抓捕逃兵现象和拥军戴属、战后抚恤、复员再就业的《军法》;
关于官员设置、任免、职能及惩治贪官枉法的《职制法》
关于饲养牲畜、库藏管理,保护公有资财不受侵犯的《国家财产安全法》
关于户籍、婚姻、家庭等民事《民法》;
关于土地、赋税的《资源法》;
关于育人为本、维系师德的《教育法》;
关于治安的《治安法》
关于商业的《商法》……
共计十五部相当完善的子法法典!这些都是杨侗等人这些年来努力的成果。
“名字就叫《民族关系法》。”说到这里,杨侗笑着说道:“可以邀请有威望有见识,为人开明的各族代表参与制订这部《民族关系法》,这类人知道自己民族的风俗习惯,在他们的协助下,一定起到事半功倍之效!”
“圣上深谋远虑,微臣佩服。有各族代表参与,什么合理、什么不合理就变得一目了然了起来,在制订的时候,可以敞开交谈、敞开制订,省去很多麻烦。”
杨恭仁由衷的感叹道,自追随杨侗至今,杨恭仁最佩服的不是杨侗打仗水平,也不是高强的武力,而是杨侗对许多事物的独到见解,这些见解看似离经叛道,但仔细的究其根源,却始终不离大道、人道,很多问题都一针见血的直指人心。就拿这个《民族关系法》来说,这本是朝廷的事情,可杨侗却要一些民间人士参与进来,如果按照杨侗的要求邀请各族代表来了,不仅速度变快,还很实用,在执行时能够少去不必要的麻烦和冲突。
杨恭仁真的很好奇,杨侗怎会有是之多的奇思妙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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