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需要太多时间,我这里已经掌握了一部分名单,要不要给你看看?”罗克这几天也没闲着,路易·博塔在调查,罗克也在行动。
之前罗克还以为调查这种事很困难,没想到调查开始后,罗克却意外发现,这年头暴力机关执法简直不要太简单,所以调查起来真的不难。
一个很简单的原因,1902年的当下,不管是德兰士瓦还是奥兰治,甚至是英国伦敦,都没有关于“个人权利”这方面的保障条款。
换句话说,在奥兰治,警察怀疑某个布尔人有问题,是可以直接抓回警察局审讯的,根本不需要理由,也不需要手续,更不需要法官,甚至调查结果表明被抓的布尔人是无辜的,警察局也不需要为此道歉,更没有补偿。
罗克简直爱死1902年的法律了。
冲突当天,试图前往约翰内斯堡的布尔人有数万人,罗克当然不可能把所有人都抓进警察局,布隆方丹的监狱也关不下几万人,罗克派人询问了布隆方丹几个临时食品发放点的工作人员,马上就找出了几十个经常散播危险言论的年轻人,这些年轻人,一无例外,全部参与了冲突当天的行动。
有了名单,按图索骥,罗克马上就命令布隆方丹警察局开始抓人。
这时候的犯罪分子也是没有个人权利的,在审讯中被殴打致死的犯罪嫌疑人屡见不鲜,罗克这边时间紧,任务重,没有时间慢慢磨,所以很多嫌疑人一上来就是皮鞭、烙铁、斧子三件套,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只有三个下场,一个是尽早交代,然后活着走出审讯室。
以及冥顽不灵,被活活打死;或者是被迫交代,但是身体留下永远无法恢复的残疾。
这种情况下,确实没有几个人能撑得住,被抓获的布尔人顶不住警察局的酷刑,随着审讯工作的进展,越来越多的证据指向赫尔佐格和德威特成立的“奥兰治统一党”。
“赫尔佐格和德威特——怎么可能。”路易·博塔不敢相信罗克得出的结论,但是仔细想想,确实是很有可能。
《和平协议》第十二条规定:剥夺布尔军队主要指挥者的公民权,但是不判处他们死刑。
这一条并没有被认真执行,例如路易·博塔、杨·史沫资这样的布尔军队主要指挥官现在已经进入奥兰治政府,协助总督府和市政府对布尔人进行安抚。
对于布尔军队的主要指挥官,总督府和市政府也是区别对待的,比如在和平谈判中倾向于和英国合作的路易·博塔、杨·史沫资,就被总督府收编。
而在和平谈判中倾向于战斗到底的赫尔佐格和德威特,他们就被政府排斥在外。
虽然路易·博塔不知道罗克的这份结论是不是正确,但是路易·博塔知道,赫尔佐格和德威特确实是很不甘心,他们一直想东山再起,但是却没有机会,所以赫尔佐格和德威特成立的“奥兰治统一党”,甚至还在路易·博塔和杨·史沫资成立人民党之前。
“为什么不可能?这些不甘寂寞的家伙丢掉了所有的权利,他们不甘心失败,妄图东山再起,所以煽动奥兰治的布尔人制造混乱,妄图在混乱中得到利益,但是他们没想到,布尔人的愤懑程度超出了他们的控制能力,所以冲突爆发——”罗克冷静分析,要把赫尔佐格和德威特的罪名坐实,坐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