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胡佛相比,贝克兰的优势反而更大,贝克兰首先是一个很有能力的科学家,然后才是一个成功的企业家,在这两个领域内,贝克兰都比胡佛更出色。
罗克现在不仅需要政治上的代言人,也同样需要商业领域内的代言人。
“有的,和美国相比,尼亚萨兰的产品有很多优势,比如汽车行业,其实纽约这两年也出现了很多新的汽车企业,福特的t型车是不错,但是不能满足所有纽约人的需求。”贝克兰确实是很爱纽约啊,他的这些话,其实把纽约换成美国更合适,但是纽约人已经习惯于用纽约代替美国。ii
福特和尼亚萨兰汽车走的是完全截然不同的两条路,福特是只生产t型车,甚至连颜色都只有黑色一种,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如何增加生产效率,在最短的时间内生产最多的汽车占领市场上。
尼亚萨兰汽车一开始就是差异化经营,高端市场有勋爵,低端市场有狄赛尔,颜色车型也更加丰富,这样做虽然效率低一些,但是更能满足不同阶层对于汽车的需求,这一点其实很重要,比如福特生产的t型车,现在已经成为廉价的代名词,就算以后福特推出档次更高的车型,也无法改变人们对福特根深蒂固的印象。
这一点尼亚萨兰汽车做得就很好,勋爵汽车已经在全世界树立起高端豪华的形象,美国也有很多富豪从欧洲购买勋爵汽车万里迢迢运回美国,坊间更是笑谈,勋爵汽车的一个车标,就可以购买十辆福特t型车。ii
让罗克遗憾的是,美国现在还没有勋爵汽车的分公司,罗克一直很想把勋爵汽车光明正大的卖到美国去,但是美国政府不同意勋爵汽车进入美国。
美国人现在玩双标就已经非常熟练了,在欧洲,美国在大声疾呼自由贸易,但是欧洲的企业想进入美国却非常难,美国希望引进的是欧洲的资金,但是不需要欧洲的企业。
这也是纽约一直以来试图和伦敦争夺全球金融中心的原因,美国要发展需要资金,而伦敦为了保住全球金融中心的地位,就需要把更多资金留在伦敦。
“如果想把尼亚萨兰的汽车卖到美国去,你有没有什么好办法?”罗克没时间拐弯抹角,那种云山雾罩的谈话方式对于罗克来说不适合,大家时间都挺紧的。ii
“如果想把尼亚萨兰的汽车卖到美国,最好的办法是直接在美国投资汽车工厂,在美国生产,就地销售。”贝克兰满怀希冀,不过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酚醛塑料就是因为这一点,才没有在欧洲直接设厂。
“你觉得把工厂放在哪儿最合适?”罗克明显是考虑过这个问题,所以根本不问为什么。
本章节尚未完结,共3页当前第2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