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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5章 大王,您失信违约了(求订阅)(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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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尔博和巴克度大摇大摆的走进了仁川护军衙门的大堂,身后还跟着一大串的两班官员,把一个一点都不大的大堂挤得满满当当!哦,应该是挤满了四分之三个大堂,还有四分之一的大堂上就俩人,一个是东莪格格。

  还有一个是外交部理藩院宣政司的主事,名叫刘昊。刘昊字文野,是太学堂毕业的学霸,主修理学(哲学)和法学,今年才二十五岁,一表人才,满腹经纶,当然也眼高于顶。是外交部里面有名的刺头,罗大公看见他也头疼,可是人家有太学学士的文凭,毕业论文《论宗藩法度》又得到朱皇帝的夸奖,而且还是在太学兼职当教授的大理寺卿纪坤纪阎王的高徒所以罗大公也不敢用手段整他,干脆就把他调入了经常需要出外差的理藩院宣政司——宣政司的功用和大明朝廷内部的通政司差不多,就是用来向藩国和驻藩国的使团传旨的,也负责为藩国、驻藩使团传递奏章(藩国也可以通过设在应天府的进奏院递交奏章)。ii

  而东莪格格往朝鲜省亲其实也是一场宗藩之间的外交活动,外交部理藩院当然要参与其中。

  而且在东莪格格往朝鲜省亲的同时,朱皇帝还通过内阁向朝鲜藩国下达了两道圣旨,一道是命令朝鲜藩国立即断绝同安东藩的一切关系,并且将多尔博的长子鄂尔博(汉名是金鄂)送往应天为质子。

  另一道圣旨则是命令朝鲜藩国配合大明围攻安东藩叛军——大明朝廷命令朝鲜藩国九龙浦和元山两地的港口、兵营、炮台以及大明方面所要求的土地给大明远征军使用!

  大明朝廷可不是在乱提要求,而是根据大明和朝鲜签署的《宗藩条约》的内容所提出的合理要求。而遵照这两道圣旨行事,则是朝鲜藩国必须履行的义务。ii

  如果朝鲜藩国拒绝履行《宗藩条约》所规定的义务,那么大明朝廷就有权根据《宗藩条约》的规定进行制裁。

  而最高的制裁手段就是废掉现任的朝鲜大王金尔博,另立新王。

  不过新王的人选也是有讲究的,不能随便指派,而是要从金尔博的近亲当中挑选——谁是近亲,谁是远亲,也是有标准的,首先是子孙,其次是兄弟,再次是侄子或侄孙,然后才是堂兄弟,之后是堂侄,最后才是姐妹。

  也就是说,如果金尔博被废,首先可以即位的是他的儿子金鄂,然后是金尔博的堂兄弟,不过不是所有的堂兄弟都有资格继承,只有符合实现所约定条件的堂兄弟才可以即位——这不是朱慈烺提出的,而是多铎提出的。

  ii

  多铎和大明朝廷约定,只有他本人的儿子(是多尔博名义上的堂兄弟)才可以即位——如果没有这个规定,那么多尔衮所有的兄弟的儿子就都有资格即位了

  而姐妹的继承权,则是朱慈烺提出的——符合条件的姐妹当只有一人,也就是金东珠了。

  乍一看,金东珠在继承的次序上挺靠后的,怎么都轮不到她。但是朱慈烺本人就是半个法务专家(搁在明朝可以算一流的法务人才),他的内阁府、皇家商会、大理寺、都察院之中还有更多的法务专家,当然会预先设置圈套,让多铎、多尔博掉进去了。

  而用来排除多尔博的儿子和亲兄弟的条件则是“新立之王必须保证遵守并履行条约”、“新立之王必须能够遣子为质”、“新立之王如果无法执政,必须有能够代替其执政并且履行条约的摄政官或摄政王”。ii

  可别小看了这几个条文,多铎的那些儿子和多尔博的儿子,已经全部被排除了。

  首先多铎的几个年长一些的儿子,都是安东军的高级将领,他们根本怎么可能保证代替多尔博履行条约?他们的保证恐怕连自己都不相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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