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非常现实的问题,除非扔出一个超级天价,否则华纳兄弟和DC漫画绝对不可能放弃手中最有价值的超级英雄。
罗南早就有所计划,也慎重考虑过前世传奇影业与华纳兄弟在蝙蝠侠三部曲上的合作模式,说道:“我们可以制定一份足以打动华纳兄弟和DV漫画的计划,让他们重新启动蝙蝠侠系列,从而让沙海娱乐获得DC漫画的相关拍摄授权。”
他简单的解释道:“由沙海娱乐与华纳兄弟联合出资拍摄,沙海娱乐只分享收益而不要版权和发行。”
这仅仅是个初步的想法,具体怎么样,还需要后面与华纳兄弟和DC漫画进行具体谈判。
克里斯托弗-诺兰是这个计划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如果没有克里斯托弗-诺兰执掌导筒,罗南不会参与到其中。
想要从华纳兄弟和DC漫画手中拿到当家超级英雄的电影版权根本不可能,只能想办法从中分享收益。
好莱坞的大公司在高风险项目上面,向来不会拒绝其他制片公司参与投资,这能有效分摊风险。
罗南记得非常清楚,前世克里斯托弗-诺兰版的《蝙蝠侠》三部曲以及《盗梦空间》等片子,都是由华纳兄弟与传奇影业合作拍摄的。
当然,这些影片的所有发行方都是华纳兄弟。
只要握紧发行权,华纳兄弟足以保证电影成功后己方的收益。
罗南肯与发迹前的克里斯托弗-诺兰合作,为的不仅仅是蝙蝠侠三部曲,还有克里斯托弗-诺兰的其他电影。
就算一切按照计划进行,蝙蝠侠三部曲的发行权也不可能拿到手,但克里斯托弗-诺兰原创的那些电影呢?版权与华纳兄弟和DC漫画就没有关系了,可以由沙海娱乐投资制作,使馆影业全球发行。
这样做当然也有坏处,一旦华纳兄弟认定克里斯托弗-诺兰价值极高,而克里斯托弗-诺兰又乐意与相对论娱乐合作,后面的关系就微妙了……
的确,谁与谁合作都是自由的,这也是个所谓的民主自由社会,但这个世界上关于商业乱七八糟的事情太多了。
好在按照罗南的整体发展计划,相对论娱乐到时也不会是现在这幅模样。
他自己给好莱坞所有的公司进行了一个比较粗糙的实力划分,最低等的是制作粗糙录像带和磨坊电影的微型公司,比如九十年代早中期的沙海娱乐。
往上是小型电影公司以及各位明星们的皮包工作室。
比这高一级的是纯粹的中等制作公司,比如破产前的卡洛克影业和奥利安影业,这些公司没有发行能力。
然后是中等电影公司,拥有比较强的制作能力和不错的发行能力,像梦工厂、新线公司和相对论娱乐都可以划入这一等级当中。
再就是大型电影公司了,在业内拥有重量级的话语权和完整的产业链,好莱坞六大公司是代表。
电影电视只属于娱乐产业的一部分,如今好莱坞六大公司,已经成为娱乐传媒集团的一部分,这些大型电影公司之上,还有娱乐媒体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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