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一个乡野出身的赘婿,也敢站出来对孟大家的残诗,却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人群里面,一个轻飘飘的声音传来。
唐峰寻着声音望去,看到的,却是一个人高马大的青年。
梁静如给我的勇气,怎么滴。
他心中说道。
此时,又有几位身穿华服的俊朗公子从胡月楼外走进来。
为首的,是一个玉树临风,好不俊朗的美公子。
“这是怎么了?”这玉树临风的公子,拦住一个青年,开口询问道。
“见过吴王。”那青年看到这玉树临风的公子后,赶忙躬身行礼。
吴王。
在这大唐,只有一位吴王,那便是唐王李世民的第三个儿子,李恪。
“回吴王,是卫国公府的那个赘婿跟屈平鞅起了冲突,那赘婿要对孟大家的残诗。”那青年恭恭敬敬的答道。
吴王李恪听到这里,脸上露出了一抹玩味的表情来。
“倒是有趣,那赘婿,应该是长于乡野,却不知道如何好运,竟然被卫国公选为女婿,身为赘婿,本应该低调,他却好,刚结婚,就跑到这胡月楼来厮混。”吴王李恪身边的公子,扇着扇子,笑着说道。
“乡野之人,没有见过市面,只当这里还是乡野中,会写几个字,就能做先生。”旁边另一位公子,也是笑着说道。
“且去看看吧,”吴王李恪并没有发笑,他晃了晃手,缓声说道。
此时的唐峰,无疑成为了万众瞩目的焦点。
“谁来给我研磨。”唐峰随手将地上的酒壶拿起来,仰起头来,灌了一大口后,大声喊道。
周围那些个世家子弟,还有各族的公子哥们,都用那种不屑的眼神瞅了他一谈。
他们自诩身份高贵,又怎么会给这个他们眼中的粗鄙之人去研磨呢。
哪怕就算是程处亮,此时,都犹豫了一下。
“让奴家来帮公子研磨吧。”尴尬的时候,一个身穿青衣的女女子缓缓走过来,向唐峰行了一礼后,轻声说道。
唐峰看了这女子一眼,玲珑的身姿,清秀的五官,再陪衬上那青色的裙衣,倒也让人赏心悦目。
“那有劳姑娘了。”他拱手作揖,抱一笑容。
那姑娘也是微微一笑,缓步走来,到那条桌前,席地跪坐,那芊芊玉手,将桌子上的墨砚拿起来,开始研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