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先大概知道沈浪的这本书会火。
但没有想到竟然会如此之火,而且火得如此之快。
那夺人心魄的大幅彩色海报简直就是杀手锏,立刻把无数人的目光凝聚过来。
这本书的封面,就是第二眼杀手,让这些人拿起书,翻开书。
而真正强大的还是书里面的内容,如此出色的文字,如此精彩的故事,才是让人愿意为之花钱的根本。
“掌柜的,快,快给我补货,完全抢疯了。”
“卖完了,都卖完了,掌柜的快给我一百本,不,二百本,不三百本!”
之前派出去卖书的伙计,纷纷跑回来报捷。
之前邓先故意将书摊摆在各家书坊的门口对面,就是为了蹭祝文华的热度,然而没有想到根本不需要啊。
如果说今日祝文华新书上市,就如同一个巨石砸入了湖面,引起了巨大波澜。
那《金/瓶/梅之风月传奇》引起的轰动,简直就是在湖泊中央直接引爆,掀起了滔天巨浪。
卖得越来越快,越来越快。
最后……完全卖疯了。
原本邓先预估,整个兰山城最多只能卖出三四百本而已。
没有想到,直接翻了十倍!
仅仅一天时间,直接卖出了三千本。
这,这是要疯啊!
是我没有看明白?还是这世界变化太快?
难道我兰山城每一个男人都是潜在的银贼?
三千本啊!
之前邓先的书在兰山城销量最好也没有五百本啊。
哪怕祝文华的《鸳鸯梦》在兰山城也就卖五六百本的样子啊。
但整个兰山城内才三四万人而已,识字的不超过八千人。
也就是说,平均三个识字的就有一个人买了沈浪的这本书。
当然,这个数字是有差错的,因为很多不识字的也买了。
真是太可笑了,原本还想要去蹭祝文华的热度。
结果,销量足足是祝文华好几倍。
而且,这仅仅只是开始。
因为在傍晚时分,已经有许多女子偷偷前来购买了。
不仅如此,邓先还听说。
丽春院已经开始排队了。
怡红楼更是叫号接客了。
这本书火到这个地步,完全让人匪夷所思啊。
就算书好也不应该如此啊!
他当然不明白,这是群聚效应,眼球效应。
后世的网络中,每个月都会出几款莫名其妙的爆款,爆的原主都怀疑人生。
我是谁?这是哪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啊?
这还仅仅只是在兰山城一处地方,之后名声传开后,他就会铺货到周围四郡二十几城。
这本书最终能够卖多少本?
那真的只有天知道了!
……
祝文华在别院中美滋滋地喝着小酒。
今天的书大卖,他的名声又要上升一个台阶了。
这种文化界呼风唤雨的感觉太爽了。
旁边四个书生,拼命地吹捧。
他名气很大,几乎是整个兰山城青年书生的领袖,任何时候都有人巴结的。
而且他出身显赫,手中银钱颇多,一些家境普通的读书人也尤其喜欢跟在他的后面混吃混喝。
于是,他挑选了四大走狗,为首的便是秀才汪世民。
“今日之盛况,你们看到了没有?简直是兰山纸贵啊!”
“祝公子这本书肯定会卖出一个前所未有数量的。”
“看看那些名门闺秀,多少人为祝兄而疯狂痴迷啊?”
“你们就只看到了表面,却没有看清楚本质。关键还是祝兄的这本书实在写得太好了,让人读了简直三月不知肉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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