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吧。”
许六爷的好心情登时没了,叹了口气。
“要写得温柔,写出我的风采。”
桌上的饭菜极好,都是他喜欢的,可这会儿吃了一口,却是味如嚼蜡,蔫巴巴趴在窗台上,远远眺望。
那姑娘一出现,他就觉得她好看。
苍白的脸色好看。
纤细的身段也好看。
上车的姿势好看,看人时的眼神同样好看。
怎么就那么好看呢?
如果家里给他娶的这个媳妇丑一点就好了,那么放手让人家走时,能少几分心疼。
但是,他忘了是从哪儿看到的,或者是什么人说的,爱一个人,要学会尊重,学会放手。
像他现在这样,今天过去,不知有没有明日的男人,凭什么想白嫩又漂亮的女人?
中年男人忍了忍,实在是忍不住,有点想笑。
和离书还能写出什么花样?
许家老太太好好的,非要给六爷娶亲,真是造孽,六爷在这方面又不开窍,有时候简直让人抓狂,从不懂对女人来说,和离是多么要命的事。
就是知道他的人,偶尔也在心里嘀咕几句,觉得六爷的心思难以揣摩。
不过,对正常人家的姑娘来说,万一事情发展到不可收拾的那一步,和离到是个好选择。
寻常小户人家,年轻的女子不愁嫁,和离照样能寻个好人家,总比稀里糊涂地丢了性命好。
中年男人胡思乱想了半天,转头就见六爷脸上略带了几分哀怨,不禁失笑,此时此刻,他才觉得许六爷是个少年,正是慕少艾的时候。
咳嗽了下,好声好气地哄他:“等咱们大业成了,你就回家,爱娶几个婆娘,就娶几个婆娘,生一堆娃娃也很好。”
许六爷端起茶杯,默默喝了一口:“明王能共患难,却不能共富贵,你劝劝咱们老爷子,等大业成了,还是功成身退的好,不要落一个被卸磨杀驴的下场。”
“他最爱惜自己的名声,一直希望能成全他那一段‘明君贤臣’的旷世佳话,可是他所谓的‘君臣相得’,都是他的臆想,绝对成不了真。”
被一个连面也没见一次的所谓丈夫,莫名倾慕了一回的方若华,回到许家没多久,她那位大伯哥就给她抬过来一箱银子。
加起来有三千两,白花花的银子。
另外还有一小箱,差不多有二百两左右的金子。
“薛将军从金翅手里抠下来的一部分,还有朝廷给的赏金,拿去用。”
许大福笑道,“以往都是咱们上上下下打点,花费的银钱车载斗量,如今得他们一点好处,那可是真不容易。”
方若华这会儿到有那么一点见钱眼开。
她现在挺需要钱的。
“南安城受到海寇侵袭的那些人家,现在如何?”
许大福看了方若华一眼,心下有些古怪,却还是道:“唔,听说薛平生薛将军亲自盯着,应该给他们发了补偿。”
身为生意人,许家为了名声,平时也做些修桥铺路,施粥舍药的事。
可他就是纯粹为了名声。
按理说以方氏的出身,她并不该去关心寻常老百姓的死活,南安城里,市井小民们,关心自己还关心不过来,哪有心情关注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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