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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八章 提携后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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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宁微微一怔,竟然是蔡京,他当年泉州出任海外经略使时,曾派人去找过蔡京,却得知他进京游学去了,没想到在这里意想不到的时刻遇到了。

  范宁笑道:“那么蔡县尉自己认为呢,青苗法还会不会推行?”

  “刚才我们就在讨论这个问题,各有见解,我个人认为保甲法是青苗法的基础,保甲法不实施,青苗法就很难推广,但大家都不明白,为什么保甲法是青苗法的基础?”

  范宁点点头,“保甲法的作用是把百姓组织起来,十户为甲,十甲为保,早在商鞅变法时就有实施,商鞅变法是五户为一伍,十户为一什,更偏重于军事战争,而我们是偏重于农耕,每一保中必须有一户中农,每一甲中要有一名富农,为什么要这样安排,这就为青苗法实施找到了担保人。”

  范宁见众人都听得很入神,又继续道:“青苗法的本意是农民在春耕之时,无钱购买种子,只得去借高利贷,最后还不起高利贷,失去土地,沦为赤民,说实话,这个问题已经有几百年了,一直就没有好好解决过,唐朝中期最为严重,最后引发了安史之乱爆发,所以王相公就想通过变法来解决这个问题,春耕之时,由官府借钱给农民,但农民还不起怎么办?这个时候保甲法就起作用了,由同保中的富农担保,农民还不起钱,由富农代为偿还,然后富农向这名农民索要欠钱,官府是没有风险的,风险转嫁给了富农。”

  “如果这位欠钱的农民不肯还钱给富农怎么办?”蔡京问道。

  “问题就在这里,王相公制订青苗法时,他认为既然是乡里乡亲,大家都碍着面子,不会借钱不还,最多会拖一拖,富裕人家也不会在意这点钱,实在还不了,那就算是富人帮助穷人,也是一件符合道德的好事,但在试点操作时,却出现了一户地主要为五六十户百姓担保的情况。

  所有人家都认为,别人都不还,为什么我要还?最后结果就是没有一家肯还钱,这户地主要不到钱,最后倾家荡产。

  短短十县试点,这种情况就出现了三百多起,三百多户小地主或倾家荡产,一夜致贫。或者举家逃亡,不知所踪,这就是青苗法遭到强烈抨击的缘故。”

  大堂内一片窃窃议论声,范宁坦率直白的描述,让众人终于明白了青苗法的本质:‘均贫富’,使大量中小地主破产,轻则动摇社会基础,重则引发造反,确实十分危险。

  蔡京又问道:“请问范相公,既然春耕时农民困苦已经存在几百年,如果青苗法不行,那有没有别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范宁微微一笑,“事实上,现在已经有办法解决了,工商业的大发展需要大量劳动力,海外垦荒开矿也需要大量劳动力,他们吸收农村的劳动力,通过挣钱来反哺农村,家家户户手上的钱都多了,只要稍微节俭一点,春耕时节肯定有钱买种子。

  举个例子说,我老家吴县,农村小娘长到十一二岁都要想办法去大户人家当丫鬟,这几乎是她们唯一的挣钱方法。

  但现在她们进城在大型纺织工坊里做工,纺纱、织布、剿丝等等,一个月能挣三到四贯钱,比他们做丫鬟多了一倍,对一个家庭,一年就是四五十贯钱,难道还不够春耕时候买种子?”

  这时,另一名士子道:“现在我们谈论到一个问题,说海外粮食太多,导致现在市场上粮食很便宜,斗米二十文钱,农民种粮没有以前挣钱多了,这个问题怎么办?”

  范宁点点头,“这确实是个很大的问题,朝廷也在关注,办法也有,比如对粮食实行官府榷卖,官府高价从农民手上收粮,官府再以适当的价格卖出,各大粮商只能从官府手中买粮,这是一个办法,其次是扩大玉米的种植,鼓励农民用廉价的玉米来喂猪,农民养猪比种粮赚钱,总之就是一句话,使每家每户挣钱的渠道尽量多一点,不能光靠种粮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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