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四章军中死士
这个世界的冲锋枪,是一种介于手枪和机枪之间的火器,比步枪短小轻便,因为使用的是初速较低、圆头的手枪弹,所以比步枪的射程近,威力也小的多,但比起使用同样口径子弹的手枪来,却胜在火力更加凶猛,善于突然开火,初速高,最适合近距离的冲突,和特种作战。
而这种枪械的威力虽然就未必比某些大口径手枪的大,可事实上对于一般人来讲,单发子弹的杀伤力大小,只要打在身上,对他们其实都是致命的。
尤其这种枪最大的优点就是携弹量高,一个弹匣二三十发子弹,连发扫射,一打一片,就算是苦练多年的功夫高手,也很难避让的了。一旦在冲突中被击中一下,伤的并非致命,可身形步法必然也会不可避免的停滞,哪怕只是一瞬间的功夫,下一刻整个人也绝对会被打成马蜂窝一样。
因为人的速度是不可能比子弹快的,就算是王越这样的人,有精神力监控四周,可以预先察觉对方的一切动作,能够闪过大多数的子弹射击,但战场之中生死一瞬,弹飞如雨,形势瞬息百变,即便以他的本事也根本无法规避所有的危险。
就好像是现在,他一时杀的兴起,刚把双方间的距离拉开,立刻就被这些人不要命的围攻,突然啪啪啪一梭子子弹近距离打在胸腹之间,马上整个人就是浑身一颤,鲜血好似泉水般涌了出来。若是换做旁人,只怕早就死了七八次了。
但好就好在王越体质强横,数十倍于常人之上,筋骨如铁,一般普通的枪械子弹甚至是大口径的手枪对他的伤害也是有限的很,之所以会被这一梭子子弹打得血如泉涌,究其原因也不过是因为距离实在太近了。三五步之外开枪,七八颗子弹几乎同时蜂拥而至,铁人也要被打出几个坑来。
而王越之所以不愿意被冲锋枪击中,也是因为这个缘故。他到底还是肉长的,筋骨再强横,也是有极限的,瞬间一下子挨了这么多枪,一样会受不了。
是以刚刚一脚踢死了开枪的那个人,王越就只觉得眼前一片血红,原本模糊的视觉就好像是被蒙上了一层细纱,却是惊怒之下,一阵剧痛终也让他的气血奔涌,上行入脑,连带着之前被照明弹晃的无法视物的眼睛都恢复了不少。眼见着再有一分半分,就可以全然无碍,恢复正常了,可此时此刻王越却早已无暇关注于此。
从他中枪到杀人,前后虽然只有几秒钟的功夫,但有了这点时间作为缓冲,场中现在的局面对他已经是十分不利了。只能把肌肉一崩,死死夹住胸腹间的几颗子弹,暂时止住鲜血外流,而后更是连看一眼的时间都没有,转眼过后,他的整个人就不进反退,一头又重新撞进了围杀他的人群里。
幸亏这些人装备的子弹都是普通的圆头弹,不是以穿透力见长的尖头子弹,所以打在身上还不能穿透王越的肌肉,看似血流如注,十分可怕,实际上这其实都是一些皮肉伤,并没有在他体内造成最可怕的空腔伤害。只要止住流血,就不会有太大的问题了。
本章节尚未完结,共3页当前第1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