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可惜的是,高手搏杀这种事也绝非单凭战斗力就能进行简单比较的。这里面包含了诸如,精神意志,实战经验,以及心理素质,场合时间,甚至于运气等等的不可确定的因素!
温莎虽然在来之前就已经计划好了一切,可百密一疏还是漏算了王越的进步。拿着几天前的资料来对比现在的王越,其中的差距,就宛如不是同一个人一样。
所以,这一次双方刚一交手,阿布都勒立刻就陷入到了危机中,成了王越选定的突破口。
王越的身体凌空划过,一个纵身就跨过十多米,同样是人如烈马奔腾,臂似长枪突刺,啪的一拳捣出去,连带着两米四五的庞大身躯合身冲撞,所过之处空气爆裂,砰砰作响,来势之厉就仿佛是一辆高速路上失控的大卡车。
载重几十吨,全速而行,那种冲击力,只要想一想,就足以让任何人不寒而栗!
王越合身这一扑的速度,实在已经是用出了他最大的爆发力,十几米的距离,一闪而过,光是身子带起来的劲风,便吹得四周好像刮起了十几级的飓风一样!
虽然阿布都勒在纵身扑上的一瞬间,就已经做好了一切出手的准备,但这一刻他在面对王越这一下声东击西的突然打击之下,心里却仍旧是不由自主的狠狠的抽了一下。
无俦的劲风隔着几米外就完全笼罩了他的身体,他的衣裤也一下被吹得紧贴在身上,居然还没交手就已经让他的脚下一顿,瞬间扑上的速度就慢了下来。
同时,他的眼睛也不由自主的眯成了一条缝,睁不开了。
王越的来势之烈,不但晃了一下温莎,而且也打了阿布都勒一个措手不及。身形停顿之间,刚想要撤步躲闪时,却什么都来不及了。
直到这时,他才明白,一向在军中素来强势无比的血腥玛丽温莎,为什么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在王越这个年轻人面前躲闪逃避。
实在是因为对方的体力和爆发力太强了,你不躲闪,就只能硬接。而硬接的后果,又是那么的不确定!
不过,事到如今他已经没了任何时间可以多想,阿布都勒本能的就是双脚一分,重心下沉,摆出了一个骑马蹲裆的架势,双足内扣,胯下撑圆,就好像身子底下坐了一匹马,同时右手一抬,将弯刀横于胸前,对着王越的拳头就平平削了过去。
这一刀不快不慢,横刀平走,虽然没什么额外的变化,但在阿布都勒用来却给人以一种“中正平和”的感觉。而且是刀身一如新月,尖端似勾,刀锋青白泛着丝丝蓝光,就好像一汪秋水折射着蓝天。
尤其是在此时此刻,刀光一抹,清净如水,一刀出手就好像在他身前铺开了一条晶莹的水路。
任凭王越的速度有多快,他只管全心全意朝前一刀削出去,对方越快就也代表了他的刀越快。但是王越既然已经知道了他是用刀的高手,手里的宝刀又锋利无比,这时候还敢这么冲过来,又岂能是没有一点儿防备?他的手臂就像是一杆大枪……。
纵马飞奔之中,枪身一抖,顿时便抖出了个脸盆大的枪花。顷刻间化拳为手,再屈指如钩,一探手就紧贴着面前刀光飞落,一把抓在了阿布都勒握刀的手腕上。这个轻骑兵部队的传奇大队长,刀术虽然高明无比,但功夫到底还是差了温莎一筹,在面对王越的时候,不论是应对还是反击都慢了不止王越一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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