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这么说也不是说练剑的人就肯定比徒手的格斗更厉害。不管是什么人,有多么好的天赋,这些东西所能影响的东西只是真正实战中的一部分胜算而已。更多的时候,后天的努力和机遇往往显得更加重要一些,至少这在西方的格斗体系中,天赋的身体素质,并不足以叫人一直走到最后。
所以在面对着安迪迅如雷霆般的一击,王越居然也不躲闪,只是弓步侧身,把身子往下一伏。
筋骨齐动,脊背如弓,颈背处的肌肉如同流水般起伏,浑身上下就好像正有无数的小耗子疯狂窜动。裸露在外面的皮肤下,一道道青筋蟒蛇般突出鼓胀,面色酌红,脖子两侧好像是被密密麻麻的千年老藤瞬间爬满密布,只眨眼功夫,皮肤就变得黑青黑青的。
随即左手掌心搭在右手掌背上,接着臀部一沉向下的劲儿,两脚齐齐震动,啪的一声在小腹下方不足三寸处,挡住了安迪的脚。
与此同时他叠在一起的双手,突然交叉错开,向上一架,整个人突然加速,在安迪-贾弗雷一剑劈落的瞬间,他的身体就已经把对方的剑刃抛在了脑后,双手一绞,一下就抓住了安迪手中的细剑。
狭路相逢勇者胜,越是高手过招就越容不得有半点退让的心思,尤其是在这种动则就以命相拼的场合下,双方都存了杀死对手的打算,所以根本也不可能进行游斗。这个安迪练剑的时间够长,剑术凌厉,对敌的经验也丰富的很,可他却从来没有碰到过像王越这样的对手……。
招式虽然简单,但力量太大,速度太快,加上筋骨坚韧如同钢铁一般,他平日里拿来对付别人无往而不利的剑术,在这时对上王越,却立刻就打了一个折扣。
何况这时候,要杀王越的人还有不少,他拼的起时间,王越却没有这个功夫来浪费了。所以,王越一出手,干脆就兵行险招,不但不做丝毫的避让之态,而且迎难而上,打起了贴身战。
安迪-贾弗雷手里的细刺剑,因为剑身太细,为了保持足够的韧性,所以并不是全剑开锋,除了剑尖下面三寸左右,其余地方都是制成了圆柱形。也正是因为如此,王越才敢在这时候,用出这么危险的一招。
只要能避过前面的三寸剑尖,他就能毫无顾忌上手抓剑。令安迪彻底失去因为手持利器给他带来的优势。
“不好!”
安迪-贾弗雷的面色猝然一变,王越双手交叉,反向扭结,十根手指头几乎在同一瞬间搭在剑身上,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把锁,一下子就把他的剑给彻底锁死了。
任凭他如何用力抽拽,也难以动摇分毫!
下一刻,也不等他话音落地,王越整个人便已经闪电般的欺近了他的怀里,脚下一错,速度快的令人咋舌。安迪-贾弗雷下意识的把剑往怀里一撤,双手握住剑柄往外横推,却不想王越就借着他的这一股劲,双手搭在剑身,同时往下一滑,啪的一声砸的剑柄上面一方圆形的护手猛烈下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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