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的哈特曼真的喝的有些多了,人一喝多话自然而然的也就多了起来:
“很神奇的一起劫案,绝对是内部人做的,而且和钻石联盟的核心权利机构没有任何关系。我总是在好奇,到底是谁做的?到底是谁能够把一些细节知道的那么清楚?我想了很久也想不通。前几天,我去了一下伦敦,发现了一个人,啊,这个人也许你不认识,他是我们钻石联盟内部事务调查部的总裁,一个早就已经过气的家伙了,他叫巴恩斯。
他去伦敦是参加一次宴会的,一个流行歌星举办的宴会。你知道可笑在哪里吗?巴恩斯居然穿戴着晚礼服去参加这场宴会的,天啊,在那里他显得是如此的格格不入,简直就像是从外星球来的。我很想取笑他,可是我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一个看起来之前从来都不参加这种宴会的人,为什么会忽然出现在这里?所以我特别去找人问了一下。”
本来这次宴会根本没有邀请到巴恩斯,那个流行歌星也根本不认识什么巴恩斯,是巴恩斯委托自己的一个朋友让自己来的。
而且在此之前巴恩斯几乎没有离开过曼彻斯特。
这一点就让哈特曼觉得更加的奇怪了。
“一个几乎不离开自己居住的城市的人,跑去参加一个自己本来根本没有接到邀请的宴会,而且还穿的那么滑稽,为什么?”端着酒杯的哈特曼那天是这么说的:
“我想,他是不是故意这么做的?让很多人都知道这段时间自己在哪里?从而掩饰着什么?比如自己一些不在场的证据?我继续仔细调查了一下,发现他是在大劫案发生的前几天就来到了伦敦,然后一直住在这个城市里,他每天都在参加大量的宴会,甚至又一次还在某次宴会上和别人发生了口角进而还动了手而进了警察局待了一个晚上。
我亲爱的哥哥,你能够想象到巴恩斯这样的人会和别人发生口角甚至还要动手而进警察局吗?IAI虽然早就日薄西山了,但进警察局这种小事很快就能够搞定了,他是故意这么做的,是的,是故意的。他最终的目的要所有的人都知道,自己和这起大劫案没有任何的关系,因为在发生大劫案的时候自己一直都在伦敦,他有证人,有很多很多的人可以为他作证。”
说到这里,哈特曼的眼睛是如此的闪亮:
“我相信,这起大劫案绝对和巴恩斯有关系,也许他是泄露情报的那个人?也许他就是主使者?当中还有一些细节我还没有想通,可是我早晚都会想通的。”
“你要去揭发他吗?”当时的斯蒂芬先生是这么问的。
“揭发?我为什么要去揭发他?”哈特曼先生笑得非常开心:“现在时间还没有到呢,我亲爱的哥哥。我觉得我应该揭发他的时候自然就会揭发他的,但是绝对不是现在。至于具体是什么时候?我想我现在还没有想好。”
这就是当时哈特曼先生内心的真实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