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屋小说网>深夜书屋> 第两百七十三章 房奴!(1/3)
阅读设置 (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 X

第两百七十三章 房奴!(1/3)

章节不对?章节无内容?换源看看: 笔下文学起点文学雅文小说
  “行了,说那套别墅吧。”

  周泽不知不觉把手上已经凉了的茶全都喝下去了,没办法,实在是口干舌燥得紧。

  其实,按理说莺莺的陪葬品应该没那么多,全卖了也不可能买这么多套房,而且全都是中高档区位。

  若是在十五年前,那还可能,这些年通城的房价早就变着天儿似地往上涨了,再者通城毗邻上海,就隔着一条长江,受到的影响也确实很大。

  据周泽所知,前些年开始就有不少上海人来通城买房,买房不是为了住,而是供奉自己先人的牌位,清明节时才回来扫墓。

  一户一牌,整个小区住的死人可能都比活人多。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阳宅被炒上去之后,阴宅的价位也在不停地水涨船高,好一点的阴宅甚至比普通的阳宅还贵。

  当然了,白夫人在通城做了两百年的庙神,若是她闲着无聊收集一些古玩这类的东西,也真的一点都不奇怪。

  白夫人下地狱后,这些东西当然带不下去,唯一的知情人肯定就是莺莺了,也因此,莺莺的身价,还真的深不可测。

  “那套联排别墅,位于北濠河黄金海岸小区,4栋1号位。

  不过在五年前死了一家人,是母亲带着自己的两个孩子服毒自杀的,后来这座别墅就一直闲置着,标价一直是它附近其他房子的三分之一甚至更低的价格,但依旧没办法脱手。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能舍得花这么大一笔钱买别墅的主儿,人买房子前肯定也会打听一下,而且有钱人迷信的多,至少会调查一下这栋房子以前出过什么事儿没有,这价格在这里摆着,没出事儿卖这么低也没人信不是?”

  “她钱给了么?”周泽问道。

  “钱是给了,但我们公司觉得有义务给我们的VIP客户提供必须要知情信息,同时,我们也会给我们客户提供我们所必须给的建议。

  这套房子虽然现在入手的价格很低,但是从炒房……哦不,是从投资方面来考虑,入手后想抛出去,难度真的太大了,除非愿意大让利,否则很难在短期内实现出手。”

  在这位经理看来,白莺莺买房子当然是为了炒房啦,谁买这么多套来自己住啊?

  但在周泽看来,莺莺之前买的房子可能只是想着屯着,等超过二十多套到达三十套后拿出来等许清朗再得瑟时打他的脸。

  但眼下这套凶宅,

  可能真的是莺莺打算留着自己住的。

  凶宅多好啊,

  安静不吵而且还自带免费冷气,

  住凶宅简直是占了大便宜。

  至于说闹鬼不闹鬼?

  对普通人来说可能是个问题,

  但对于白莺莺和周泽来说,

  敲黑板么?

  那是鬼么?

  那是遗留在那里的业绩啊,是买房附赠的赠品!

  所以,凶宅是个宝啊!

  腿一万步说,

  再好的阳宅,风水再好,

  你让莺莺跟自己住进去,

  直接可以媲美德古拉伯爵的古堡了,甚至可以评选世界十大鬼屋序列。

  “既然钱给了,就办理手续吧。”周泽帮白莺莺拿了主意。

  “额……那,好吧。这样吧,我三天后再来一次,签一下具体的合同。”
本章节尚未完结,共3页当前第1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我的书架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