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天儿,正是热气的时候,或许是因为正是热气的时候,所以兰封的街头,那是一个人潮人涌的,为的就是多上街玩玩,赶赶圩,为平时的生活多准备一些必需品。
张天海挑的座位是临街的位置,也是最不容易被狙击的位置。
也正是因为害怕出现一些岔子,所以张天海为避免麻烦,干脆就换了一身平民装扮,看着倒挺像是那么一回事儿的。
而许三狗也不例外。
“许三狗,讲真的,你小子争气点儿,总感觉你小子有点儿是烂泥扶不上墙的。本来还想说,让你小子好好干,然后送你去军校读书,回来当个连长还是营长什么的,结果你小子就是不争气。”两杯烈酒下肚,张天海就开始数落许三狗了。
“俺知道了,团座。”许三狗满脸苦色。
......
武昌。
南方的天气,总是要被北方来得热一些,也来得要快一些。
此时的郑曼,也算是在张家定居下来了。
令到张家所有人都感到意外的,郑曼这个出身于大富大贵家庭、且在军中有一定职务的儿媳妇是丝毫没有嫌弃自己的家庭环境,反而住了下来,不仅是勤奋忙于家务,还和张玉麟的父母是相处得十分融洽,要是用现在的标准来评分,没有一百也有九十分了。
“小曼,进了咱们张家的门儿之后,可还住得习惯吧?”余芷芸问了一句。
“还行,妈,这里挺好的。在这个家呀,住得可舒坦了。”郑曼摸了摸自己那微微隆起的肚子,脸上挂出了一丝幸福的笑容。
相比起那个金碧辉煌的家里,这个家虽然简陋了一些,但胜在温馨温暖。
张家最好的地方,就在于会心疼她这个张家大儿媳妇。
“妈,今天小叔子回来了么?买这么多的菜。”郑曼问了一句。
“是啊。天楠他在乡里边,可是吃尽了苦头,回来也该回来吃点儿好的了。”余芷芸脸上挂着笑,两个儿子都长大成人了,而是一个比一个有出息。
就这等心态之下,哪能不整天是乐呵呵的,再说了,她本来就是个与世无争的人。
没过多久,俩人就回到了张家,张天海的老爹或许是听到了这俩人的对话,他感叹了一句:“这老二呀,干什么不好,非得跟我一样,干个教书匠,没出息。”
“爸,这教书不是挺好的么?就教书育人的,又不用上战场。”郑曼笑了笑。
对于郑曼这个儿媳妇儿,张辅汉实在是找不到反驳的理由,说文化知识程度吧,好像人家的要高一些,要说打仗吧,人家又是军人。
“那当了兵,也总比当个教书匠好,我听说那谁,胡宗南以前不就是个教书匠么?人家这不是挺出息的么?”张辅汉有些不服气地反驳了一句。
“爸,您就别恨这些了,这老张家呀,有一个***就够了。像以前我刚认识张玉麟的时候,可差点没牺牲了......”郑曼嘴巴一快,一下子说秃噜了嘴。
“啥?差点儿牺牲了?”听到郑曼说漏嘴的这句话,余芷芸的心头不禁轻轻一紧,张天海是她的大儿子,自小就离家了,她可是把大部分的爱都给了张天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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