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差点都要愁的笑出来,话说这么明白卢克还没有明白过来他也只能继续耐着性子解释,“他把东西卖给您之后,那就是您的东西了,严格意义上来说和他已经没有关系,但是他占有公司百分之五十的股份。按照我刚才说的第二条核心内容,如果您不能再一年内兴建六十家影院,他就会有权力退股,而您可能要为此付出六百万到七百万左右的现金。”
律师苦笑着摇了摇头,“我看了一下您和杜林先生的计划书,简单一点来说就是打算通过您手中掌握着的院线数量与乔治家族达成合作事项。现在杜林先生把所有的压力都转嫁到您的身上了。如果合作成功了,他将获得和您一样的好处,如果合作失败了……”,律师有点不忍心继续打击这个学问不高的暴发户,他目光中流露着一种淡淡的怜悯,“所有的损失都会由您一个人承担,而杜林先生不仅不会亏损,反而能够赚一笔离开!”
卢克一拳砸在桌子上,几乎是吼出来的,“为什么会这样?”
对于卢克的爆发律师早习以为常,他撇了撇嘴,“因为核心的第二条!”
简单一点来说协议上签订的是一整年,这也是杜林和卢克说好的,但问题是代表团月底就回到伊利安,最多一个月时间就能够决定出是否合作,如何合作以及利益的分配等问题。如果一切都非常的顺利,那么杜林就会享受作为南方观影公司并且最大股权人之一所享受到的利益。
如果失败了……那么卢克还会在已经失败的情况下,用手里的八百万依旧去建造六十家电影院吗?这显然是不可能的,那样做就真的是蠢到家了。可如果卢克不按照协议去兴建六十家电影院,杜林就有权力将百分之五十的股份还给胡安,然后从他手里拿走大概六百万左右的现金!
所以有了这份协议之后,无论结果如何至少杜林都能够站在胜利者的角度,不需要为谈判再操一丝一毫的心。
这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合约“骗”局,但又不能说是一个骗局,因为每一个步骤都是合法的,造成了这种情况的出现,就是因为卢克迫不及待的想要“上船”。如果他能够等几天等到自己的律师,或许情况就不会是这个样子。
简单点来说杜林把自己的公司卖给了卢克,交易的方式是南方观影百分之五十的股份,但是这家公司和杜林除了他享有股权和股东的利益之外,他和这家公司没有半分钱关系。他根本就不是卢克的合伙人,他就像是一个投资者那样,情况好就稳住跟进,情况不好就用股权换钱直接撒手。
如果卢克能等到自己的律师来伊利安之后再做决定,律师肯定会提议他建立新公司可以,但是不能“并购”杜林的公司,应该采用交叉持股的方式把卢克和杜林牢牢的绑在一起,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有好处了大家分,亏损了大家一起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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