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屋小说网>凶案侦缉> 第十六章 玩味(3/3)
阅读设置 (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 X

第十六章 玩味(3/3)

章节不对?章节无内容?换源看看: 笔下文学81中文网
  

  杜鹃沉默的听了一会儿葛姗同唐弘业的对话,等她说完了之后才开口问道:“你方才说谁知道是不是咸和玉的现任妻子嫌他小气,所以干脆谋财害命……”

  “诶诶,我那就是个假设啊,我可没说真是那样!”葛姗一听这话,连忙摆手,开口撇清,“我又没亲眼看到什么,就是个假设而已,随口一说的!”

  “我知道只是假设,”杜鹃对她点点头,示意她稍安勿躁,“我就是觉得有点好奇,咸和玉再怎么小气,只要他的公司还能够运作下去,哪怕不做现在的生意,转做别的,那他的收入也是两个人的共同财产,两个人在一起过的日子越久,共同财产就会越多,这样不是对女方更有利么?为什么会有谋财害命这种假设?”

  “你们不知道啊?”葛姗有些惊讶的看着杜鹃和唐弘业,“不过我也是听我表姐说的,不知道究竟是不是真有这么回事儿,还是咸和玉就是动嘴糊弄她来着,反正咸和玉跟那个小姑娘在一起打得火热之后,我表姐就特别不是滋味儿,跑去找咸和玉谈过好几次,无非就是说原配的结发夫妻才是真感情,一起吃过苦受过穷,在意的就是他这个人,没有其他的,等到那种发家之后才贴上来的小姑娘,除了漂亮之外什么有点都没有,也不是过日子的材料,更重要的是,人家比咸和玉小那么多,图的肯定是咸和玉的钱,不会是真心的。咸和玉当时跟我表姐说,那个小姑娘只可能图咸和玉的人,因为他都做了婚前财产公证了,假如那个小姑娘要是跟他离婚的话,结婚前的那些房产车子还有钱,都跟那个小姑娘没关系。”

  葛姗这么一说唐弘业和杜鹃就都明白了,假如说咸和玉真的同史瑜妍签订过这样的一份婚前财产协议,并且办理了公证,那么一旦涉及到两个人感情破裂,在衡量财产的分割问题的时候,被公证过的那部分就被视为咸和玉的个人财产了,不会予以分割,能够分割的就只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这也就意味着两个人在一起生活的时间越久,涉及到离婚的话,史瑜妍能够分到的财产才会相对越多一点,并且还要加上一个咸和玉不会再故技重施隐瞒财产的前提条件。不管怎么说,这就等同于把史瑜妍同咸和玉给捆绑在了一起,给她上了一道利益的锁,只要她一天不离婚,咸和玉给予她的舒适生活就可以维持下去,两个人在一起过的越久,对史瑜妍才越有利,如果结婚很短之后就提出离婚,那就得自己提着箱子滚蛋,半毛钱都未必能够从咸和玉那里分走。

  但是假如说在这期间咸和玉不管是因为意外还是疾病去世,情况就又是另外一个样子了,婚前财产协议涉及到的个人财产部分,只有在离婚分割的时候才有效,一旦所有人去世,作为配偶的那一方对于死者遗产的继承权还是不受影响的,也就是说咸和玉活着,他公证过的财产与史瑜妍没有关系,但是他死了,史瑜妍就对于那些原本不属于自己的财产拥有了50%的继承权。

  这么一比较,史瑜妍到底是否有足够的诱惑去动这个歪脑筋,就值得商榷了,并且她从头到尾没有对他们提起过两个人有婚前财产公证这方面的情况,也是很令人玩味的。

  而从另外的一个角度来说,肖玲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到底是属于得利的一方,还是吃亏的一方呢?如果她在意的是咸和玉这个人,那么咸和玉一死,这个人就再也不存在于人世间了,对于肖玲来说自然是天大的损失,可是假如说对于肖玲而言,利益同样重要呢?咸和玉一死,咸伟伟就自动继承了咸和玉一半的财产,那么作为咸伟伟的母亲,肖玲就等同于共同获利。

上一页 目录 我的书架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