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沈丽丹说不出话来了,乐晨说的没错,这几天实在是她怕了乐晨,要不要再来见乐晨,她一直在做激烈的思想斗争。
刘志生出事的第二天,她打听了一下,才知道这家伙祸不单行,不但因为严重的心脏病进了医院,生命朝不保夕,而且,市纪委突然下来了调查组调查他,就算手术成功保住了性命,身败名裂那是一定的了。
对乐晨,沈丽丹就更有了深深的敬畏,这个少年,可不仅仅是操纵人生死那么简单了,甚至,好像是在操控着一个人的命运,按照过去的说法就是,改变人的运势。
这,这可就更加可怕了,毕竟运势、气数这些东西,也太虚无飘渺了。
“好了,去吃饭吧,石头烤鱼不错,还吃那个。”乐晨淡淡说着,倒不是他嘴馋,而是想给家里人打一份大包回去,让家人也尝尝这些美味,现今和这个贵人牵绊愈深,那也不用客气了。
“好,好……”沈丽丹忙不迭答应,赶紧打火起车。
经过几天的思想斗争后,沈丽丹觉得,不管怎么说,自己还是要和这个少年继续来往,一来事情没那么简单,他帮了自己这许多,那必然对自己有所求,这可不是自己想甩就能甩的了他的,万一惹恼了他,自己凄惨的下场可想而知。
想明白这点的时候,沈丽丹全身都打哆嗦。
第二点,这个少年是一个奇人,神秘的不能再神秘,那种种神鬼莫测的能力虽然令人心寒,却也令人为之心动,和他来往,风险和收益并存,但,却值得冒这个险。
何况,这样一个奇异的少年,本身便具有一种魔力,如果就这样失之交臂,沈丽丹知道,自己以后一定会后悔,就好像飞蛾扑火,明明知道那团火很危险,但飞蛾却抵抗不住那炙热带来的致命的诱惑。
沈丽丹觉得,自己现在的心态就好像飞蛾,明明知道前方很危险,可就是抑制不住想探究这个少年身上谜团的冲动,未来会怎样?也只能听天由命。
在锦园大酒店的停车场停了车,乐晨刚刚下车,一团黑影就撞到了眼前,情急下乐晨伸手扶住,这才看清,是一个衣衫破旧的男童,大概十来岁年纪,眼睛白多黑少,瘦的皮包骨,一条腿明显是畸形,他傻笑着对乐晨伸出手:“哥,给点钱买吃的吧,我饿……”
王庄紧靠城关,乐晨其实知道这个男童,在城关街上骑车遛有时就会看见他,人人都叫他小拐子,不但腿是瘸的,脑子好像也不大清楚,听说他们是姐弟俩相依为命,几年前邻省发水跟着母亲逃难过来的,结果母亲病死在了这边,他们两个被一个捡破烂的大娘收留,看起来,倒好像也成了小叫花。
乐晨还没说话之际,一个穿着保安制服的胖子匆匆跑过来,一把就揪住了男童的耳朵,一边往外拽他一边骂咧咧道:“小杂种没一天叫人省心,你咋就盯上老子的地盘了?滚,快点给我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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