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笔也有些凄惨。
那笔刷都掉了大半的毛。
而且,笔刷上有干涸的墨汁。
至于砚台,则是一小块。
队长甄昊盘坐在张遂身前,恋恋不舍地把玩着砚台,神色无比怀念道:“之前,大公子在世的时候,我贴身保护。”
“大公子生病,脾气不好。”
“写字的时候,有时候剧烈咳嗽,他就会生了气,将这些东西扔掉。”
“我就趁大公子离开后,悄悄捡起来,藏起来。”
“大公子死后,我就被调到来管理部曲了。”
张遂点了点头。
难怪。
在这个汉末,世家子弟和普通老百姓唯一有个公平的地方,那就是——很少善终,基本上都会病死。
而且,世家子弟也会很早病死。
比如,陈登、周瑜、鲁肃、郭嘉、戏志才、曹冲等等。
因为,这个时代,医术太落后了。
张遂直接站起身。
他却没有用毛笔写。
这具身体就是个大字不识一个的文盲。
张遂自己倒是会写字,只能写简体字。
可问题是,他从小就没有学过毛笔。
从学写字开始,是铅笔,之后是圆珠笔、水笔。
一辈子也没碰过毛笔。
因此,他不会写毛笔字。
张遂去外面折了一棵树枝,让队长甄昊磨砚台,他则用树枝写了起来。
读高中的时候,他看过不少刘备文。
论刘备文,他最喜欢女人写的刘备文。
高三的时候,他的同桌,一个文笔非常好的女生,平日里非常腼腆。
但是,写起来的刘备文,那行有流水,各种细腻,让他一度将这些刘备文当成珍藏版收藏起来。
她给张遂写过十篇刘备文。
从电车之狼到青春疼痛文学里的刘备文,都有。
他一直都保存了的。
直到大学毕业之后,他参加工作,一次搬家,不小心遗失了。
为此,他还遗憾了很久。
他的文笔,自然是比不过那个女生的。
但是,也比竹简上的这篇刘备文要好太多。
张遂脑海里幻想着之前见过的夫人,洋洋洒洒地写了一千字。
写完之后,张遂吹干墨迹。
他的脸色有些发烫。
曹。
太猥琐了!
自己简直就是个猥琐的屌丝!
然而,当他抬起头,看到队长甄昊那一脸震撼的神情时,这种羞耻感又散尽了。
队长甄昊啧啧称奇道:“张遂,行啊,你,简直了!”
“短短时间内,竟然写出如此多的文字。”
“就是家主在世时,也没有你这么厉害!”
“家主可是当过县令的人!”
张遂挠了挠脸,哈哈笑了一声道:“小意思小意思!”
这队长甄昊,夸得他都不好意思了。
他怎么敢和人家县令比?
县令人家是治理国事。
自己这是写猥琐而毫无营养的刘备文。
根本不是一个层次的。
队长甄昊再看张遂,突然觉得,这张遂,简直就是非凡人啊!
绝对是大才!
有机会,向管家推荐。
这张遂要是能够在甄家立稳脚跟,自己这个推荐人,也能混得更好。
不过,在此之前,还有事情让张遂做。
队长甄昊一脸期盼而讨好地道:“那什么,张遂,现在能否念来听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