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人的注目下,李翊提起那口黑锅,诸葛亮在一旁打下手。
将事先准备好的石头搬过来,然后搭一个三角形的简易灶台。
底下铺好木炭、最后将黑锅架上去。
灶台其实不稀奇,厨房就有。
但为了给大伙儿演示,李翊还是做了个简易的灶台。
并且露天演示,也能更直观地让人们见识到油、铁锅、炒菜三者混合的好处。
稻草点上火,放进木炭里面。
深红色的火焰在大锅底下烧起。
“哦?用这么个东西来煮饭,也不加水,这菜能好吃吗?”
夏侯惇饶有兴致地望着这口黑锅,对李翊这个新奇的做法又诧异又倍感好奇。
要知道,夏侯惇也是军旅出身。
他们军人行军打仗的时候,吃饭都是会背一个煮食用的陶罐。
因为战场形势瞬息万变,带陶罐才方便。
但这玩意儿太容易碎了。
如果换成鼎,又太沉,还会拖慢行军速度。
如果李翊这个叫“锅”的东西能够做饭,不仅可以方便携带,还很结实。
必要时候,还能够当做盾牌来作为防具使用。
李翊没有理会旁人的闲言闲语,而是全神贯注地忙着手上的活计。
他将一勺刚刚酿制出来的芝麻油倒入铁锅之中,然后等大火将之慢慢沸腾。
接着将腊肉切成薄片,放进去。
顿时,油香与腊肉的香气融为一体。
飘荡开来,使得周围观众无不吸了吸鼻子,口中生津,食指大动。
热油下锅,李翊左右开弓,不断爆炒。
这腊肉用的不是猪肉,而是上等鹿肉。
三月的小鹿,肉质鲜美,口感绝佳。
紧接着便是放下酱料,这已经是汉朝为数不多的佐料了。
腊肉翻炒均匀之后,韭菜下锅,又是一顿爆炒。
火焰腾腾地覆盖整个锅面。
“嘶……”
“咕噜……”
人群中不断传来吞咽口水的声音。
蒸、煮、炒、烩、焖等各种做法当中,“炒”的香味是最浓的。
围观的不管是夏侯惇也好、荀彧这样的名门也好,甚至是曹昂、清河这样的富家子弟。
不争气的眼泪全都从嘴角滋滋地往下流。
目光更是死死地盯着锅里的腊肉炒韭菜……
最后翻炒几下,一锅的炒菜被倒入盘中。
李翊问一旁的诸葛亮道:
“孔明,学会了吗?”
诸葛亮点了点头。
“孺子可教也……”
李翊也欣慰地点了点头,这种教一遍就学会的感觉真是不错。
“既然学会了,接下来便由你来炒。”
“今日来了这么多人,多炒几锅起来,让众人分食!”
好诶!!!
此言一出,周围立马欢声雷动。
主要都是下人在狂喜,要知道以他们的身份地位哪里敢奢望能和这些公卿大臣们同吃一盘菜的?
李翊这个做法算是在与民同乐了。
这也是他收买人心的手段之一。
不是说你炒盘菜,就能够收买人心。
而是平时都把握好这种细节,下人们日久年深,一点点接受李翊的恩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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