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屋小说网>我,法外狂徒,又落网了> 第六章 被限定死的案件!(2/2)
阅读设置 (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 X

第六章 被限定死的案件!(2/2)

章节不对?章节无内容?换源看看: 81中文网
  

  “目前,凶手为男性,年龄不详,居住地带随机,并且拥有足够充裕的时间杀人,又或是提前谋划计划。”

  “从思维层面,以及时间和居住地点来推测,身份大概是拾荒者、乞丐,又或是留守儿童,因为亲人受到伤害,所以才会选择进行报复,而对方与受害者产生矛盾的地点,最清晰直观的便是......”

  说着,许生一顿,再次开口。

  “双方活动范围的共同处!”

  “拾荒者拥有固定的活动范围,几乎不会改变动向,除非凶手习惯流浪,边走边拾荒。”

  在同一个地点拾荒十年,和边走边拾荒做对比......

  就好比你在家附近,想吃东西外出,和在外地,想吃东西外出,寻找店铺时的心情。

  一个了如指掌,另一个略显迷茫。

  从目前得到的信息来看,凶手对江三市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所以排除第二选择!

  “概率较小,按照概率大的,当成凶手拥有自己的地盘,那么这个地盘便是对方的活动范围,轻易不会出去。”

  人是有固定的行动范围的。

  普通人,如果回忆一下自己的活动范围,就会发现自己几乎是两点一线的方式。

  并且,这个范围往往会被身份所固定死!

  举个例子。

  学生身份,以半年为时间期限,回忆过后,便会发现几乎是家和学校两点一线的活动范围,并且去上学的路几乎也只会走同一条!

  再者,普通的工作社畜。

  活动轨迹:家,公交或者地铁,工作地铁,下班回家依旧公交地铁,劳累一天回家,偶尔去家附近几公里的娱乐地点玩玩,但也仅限于上网,或者吃饭。

  当然,活动范围有可能会更远,比如几百公里,但这种大多都是提前计划的,比如上班时提前想着放假的生活安排。

  这种东西很好查,但警察没异样,就代表,受害者两人,并未有改变的想法。

  也就是说.....

  受害者和凶手之间,两人均无改变想法,但依旧在固定活动范围内发生矛盾的话......

  “那他们的活动范围,必然会有一部分相同!”

  许生认真的说道。

  “某个地点,两名受害者,凶手,包括未出现的受害者,一定在这出现过!”

  活动范围,在信息时代还没来的时候,产生的矛盾几乎被这四个字限定到死!

  你遇不到对方,就无法产生矛盾!

  而如果你遇到了,那你二人的活动范围,必然是某部分相同。

  比如,去北极玩的,没办法被在南极的人殴打至死。

  但却可以被同样去北极玩的人殴打死亡!

  “所以,你的意思是......”

  李胜眼前一亮,他有点理解许生的想法,逐渐跟上对方的思路。

  “凶手的身份我们猜测的不一定准确......”

  “但受害者的身份我们了解的很足够!”

  “也就是说,只要将行动地点文字化,然后从这些文字里,抠出符合凶手身份,以及矛盾冲突点的地方......”

  可行吗?

  可行!

  还是那句话,电脑未完全普及前,一切的个人矛盾,都被活动范围限定的死死的!

  凶手和受害者,产生矛盾的地点,必然会被存在于纸面上,那寥寥文字!

  至于这个地点怎么确定.....

  “得等......”

  许生刚想开口说话,下一刻,一道声音将其打断。

  “砰!”

  一个人影急匆匆闯进来,看着在场几人。

  “老大,遇害时间最早......第三位受害者出现了!”

  听到这话,所有人身体齐齐一震。

  三个人......

  这已经不能说是一般的大案,再多一个人,省厅都能直接出手了!

  许生看着来人,没有在意人数,反而有点轻松。

  “看样子......”

  “不用等了。”

  许生说过,第三个人的遇害地点......

  很重要!

上一页 目录 我的书架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