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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八等逆案人员(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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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下第八等逆案情节,顺便裁撤了冒滥官员和加衔荫袭,朱由检继续道:

  “比词颂更严重的是颂美、谄附、赞导。”

  “颂美是多次上疏称颂,相比词颂主观附逆倾向更重。”

  “谄附是谄媚依附阉党,赞导是帮助魏逆行事。”

  “这三个情节都要追究,尤其是赞导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要另外追究责任,甚至酌情加等。”

  说着这三个情节,朱由检定下对他们的处置:

  “这三个情节基础定案是第六等,但是如果比他人情节更轻,而且实际危害不大、主观附逆倾向不重,可以定为第七等。”

  “第七等逆案人员革职后允许复职,有功绩的可以署理原有职务,继续为国立功。”

  “第六等的情节稍重点,复职时至少要降低一个品级。”

  说到这里,许多臣子面色已经开始放松,因为他们大多也就第六等,和曹思诚相差不大。

  如果表现好点、让皇帝认为主观附逆倾向不重,还有可能像秦士文那样被定在第七等——

  很多人都看出来,第七等就是皇帝专门列出来、给那些投靠他的人减罪的。毕竟所谓的主观附逆倾向是否严重,就在皇帝的一念之间。

  曹思诚想到这里,更加后悔自己没有像杨景辰那样早点投靠皇帝,否则他现在可能就是署理原职了。

  而且对他的惩罚还没完,朱由检说完颂美、谄附、赞导三个情节后,专门提到了建祠:

  “建生祠消耗钱粮、扰乱地方,行为尤其恶劣,可以分为主犯、从犯。”

  “提倡和主持建生祠的官员,可以定为主犯,定在第五等处置。”

  “为建生祠筹资、积极前去祭拜的,定为第六等。”

  “只是迫于无奈署名,情节不严重的,那就定为第七等。”

  “所有参与建祠的官员,都要予以罚金,数额最低一千两、而且不能低于为建祠筹集的款项。”

  “如果建祠过程中使用公款、征发钱粮徭役、或者逼人捐献,要视情节轻重,追究其他责任。”

  说着,朱由检盯着曹思诚道:

  “你为河间建祠筹资多少,就出多少罚金捐助陵工。”

  “若是少了一钱,都不算完全过关。”

  曹思诚面色愁苦,向皇帝乞求道:

  “陛下,那些钱粮大多不是微臣的,而且其他人主动献上的。”

  “微臣实在拿不出那么多罚金!”

  朱由检一心想把陵工的窟窿补上,不理他的乞求,说道:

  “朕不管你的钱粮怎么来的,只知道你钱粮给魏忠贤建生祠,就应该同样有钱给先帝建造皇陵,否则就是不忠。”

  “如果实在拿不出来,那就罚没非法收入和不明来源收入。”

  “除了能说出确切来源的财产,例如做官前拥有的家产、妻子陪嫁财产、做官时获得的俸禄和赏赐等合法收入外,其余财产全部罚没。”

  这个处罚,相比抄家也差不了多远。曹思诚只是一听,就知道自己无论如何要筹集罚金,免得像抄家一样,被罚没大部分家产。

  其余人心中肃然,却知道罚金只是第六等的处罚,第五等除了罚没之外,一定还有更严重的惩处。

  果然,他们听到皇帝道:

  “第五等是建祠主犯和倾心拥戴,这些人在魏忠贤谋逆时,极有可能追随,所以列在第五等。”

  “如山东巡抚李精白,不但为魏忠贤建生祠,还在祝词上说‘尧天巍巍,帝德难名’,甚至在书写时特意把山字放在魏下,对别人说‘山怎能压在魏公头上呢’。阿谀奉承之处,简直令人作呕。”

  “革职后削籍为民、永不叙用,并且追究损失、罚没非法收入和不明来源收入。”

  “如果在审查时查出其他罪行,一并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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