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衣少年起码有一米八多的身高,而且他属于那种劲瘦的那种,他投球时,手臂会露出肌肉线条,少年眼睛底下有一颗浅褐色的泪痣。
他投了一个三分球以后,在场的少年都为他喝彩。
可是,旁边音乐节舞台的声音太大了,将他们的喝彩声都衬得格外的小。
有一个少年将一瓶水递到黑衣少年手中,打趣地问道:“旌哥,这郁秋不是你最讨厌的歌手吗?”
莫旌喝了一口水,然后道:“嗯,我现在最讨厌他,就是对他没有什么眼缘,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看到他越正经的模样,就觉得他越装逼。很想戳破他的真面目。”
“哈哈哈旌哥,你就是在嫉妒他!”
“滚一边儿去。”莫旌皱眉,“我会嫉妒他?嫉妒他什么?”
一个胖少年道:“长得好呀。”
另一人:“哎,不对,咱们旌哥长得也不赖啊,旌哥可是校草!桃花运可不是一般的旺!想追旌哥的女生,可太多了!”
“说实话,郁秋唱歌挺好听的,我喜欢他的那首《风云》!”
“诶诶诶,旌哥你看他,他想做叛徒!旌哥不喜欢郁秋那个小白脸,你就不能说郁秋好。”
莫旌无所谓地道:“随便吧,我讨厌谁,跟你们无关,不必跟我想得一模一样。”
突然,隔壁的舞台场地传来了音响。
前奏很好听,带着鼓点。
“是《风云》这首歌!”
莫旌听到这,掌心摩挲了一下篮球,神色有点晦暗不明,然后往下拍了拍篮球,他立刻投蓝。
又中了。
这时,郁秋的歌声传来。
——你一定听说过吧。
——风云,风云。
——少时齐追风,老时来相伴。
他的歌声带着些许磁性,又有少年独有的清冽干净感,让人不自觉陷入他的歌声吧。
前段的节奏是偏缓慢抒情,中段来了几个高潮,让人的心情与歌声相融,变得激昂向上,后面来了一个娓娓道来。
让人听完后,心情久久无法平复。
台词很好。
让人感觉自己曾经为了守护别人,而不断地积极向上,有过困难与挫折,也曾有过跨不过去的坎,但最后,他们成功了。
成长的代价有很多,但如果是为了你们,那就值得。
郁秋的歌声很有感染力。
篮球场上的几个男孩都停下打球,静静的听。
只有莫旌一直在投球。
莫旌也不明白自己一旦听到《风云》这首歌,心中就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仿佛他曾经经历过了什么。
不过,当他询问别人的时候,别人也是这样觉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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