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给赵让一件杏黄色的马甲后,金三两便开始做出发前最后的准备。
马甲上照例也写着“金钟”二字,不过字体却和旗子上的不同,是标准的正楷。正下方还画着一座大钟,看上去很是威严。
在绿林中,“金钟”二字便是最好的过路牌。识字的看字,不识字的看画,都能认得出来。
更何况其他镖局开路的趟子手是敲锣,而金钟则是敲钟。虽说有些不吉利,但经年日久,却也成了独一份的例外,极具辨识度。
那些山贼马匪,大老远听到钟声,就知是金钟镖局的镖到了,便不会动什么心思。
把马甲套在身上后,赵让看金三两正把箱子一口一口的打开,将里面的银两重新清点清楚,再合上盖子,贴上两条金钟镖局的封条。
这是个极耗时间的活儿,金三两和两名道士足足用了半个时辰才将马车上的银子彻底清点清楚。
“道爷,咱们可以出发了!”
金三两朝一名颇具威严的中年道士说道。
道士双目微合,正在打坐,闻言只微微颔首,算是做了回答。
金三两见状,立马转过身来,挥出一拳砸在两位趟子手扛着的金钟上。
“嗡……”
钟声长鸣响彻整个阳关。
随着金三两雄浑的一嗓子“起镖”,整个队伍开始缓缓向前。
赵让虽然穿了金钟镖局的马甲,但终究不是镖局的人,所以被安排在最前面,仅次于开路的趟子手。
这个位置看着风光,身后呼呼啦啦的跟着一大队人马,但实则最为危险。
一旦前来劫镖的悍匪,赵让便是首当其冲。
这也怪不得金三两刻意如此,因为像赵让这样临时雇佣的江湖客本就是用来拼命的,不然这钱岂不是白花了?
好在赵让很满意这个位置,因为可以坐在马车上晃悠,不用自己辛苦走路。
他把身子往后一趟,双手交叉在脑后枕着,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上方随风飘扬的镖旗。
今天天气清朗,只有阵阵微风,着实是难得的好天气。阳光洒在赵让的脸上,很快他便萌生了困意。
反正只要三天就能抵达目的地,身后又有金钟镖局的副总镖头坐镇,想必不会生出什么乱子,所以赵让极为放松,闭上眼睛开始小憩。
临近中午时,金三两叫停了队伍,命随行的厨子埋锅造饭。
赵让伸了个懒腰,从马车上跳下来。
车上放的木头箱子,膈的他背有点痛。睡着时还好,一醒来却是就有些受不住了。
趁着做饭的档口,金三两走到赵让身旁,说道:
“兄弟,吃过了饭,咱就彻底离开了阳关的地界。前面有一处绵延几十里的丘陵,一直很乱,你可要打起精神!”
赵让听后反问道:
“难道还有人敢劫金钟镖局的镖?”
金三两苦笑着摇了摇头说道:
“盛名之下其实难副……不瞒你说,前不久金钟镖局在北境的一处分号就被马匪洗了个精光,还死了三个镖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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