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疤又惊又喜地睁开了眼:“真,真的?!”
陆兴邦点了点头,一脸认真地道:“你等着,等我先给郭云琛当了小弟,再把你带过去。”
阿疤大喜过望,“真,真的?!”
陆兴邦点了点头:“真的。”
看着手舞足蹈的阿疤,陆兴邦默默地在心里又把他按回了傻鸟的行列。
两个人交谈的功夫,车子已经到了目的地,陆兴邦下了车,阿疤结了车钱。
抬头看去,灯串做成的招牌上,金宵两个大字闪闪发光。
除了那个刚成立不久的小场子外,金宵舞厅,是陆兴邦手里最大的摇钱树了。
他甫一进门,门童立刻机灵地唤了一声:“兴哥好!”
随着他沿着灯光逐渐昏暗的走廊,走到幽黑的舞厅,一路上不断有人向他问好:“兴哥好!”
“兴哥您来了!”
在池记云吞面馆,那些生活在阳光下的普罗大众,看他并不熟悉。
在这灰暗的边缘地带,陆兴邦,就是真正的无冕之王——
哪一个国民,会不认得自己的王呢!
当他站到舞厅门口,金宵的妈妈桑梅姐已经赶了过来,说是妈妈桑,也不过三十出头,人长得不算十分漂亮,却冷冷清清,自有一股味道。
倒是合了她的花名,梅香疏影。
金宵舞厅最火的反倒是这一位妈妈桑,不知多少客人慕名而来,想要一亲芳泽。
她身后跟着一群环肥燕瘦的美人儿,娇滴滴地喊道:“兴哥!”
“兴哥来啦!”
只是她们叫的亲昵,却没有一个人敢靠过来,上一个挽起陆兴邦手臂的小姐,得了他一个过肩摔,现在还在家里躺着呢!
陆兴邦十分和气的点了点头:“你们好,辛苦了。”
美人儿们立刻争先恐后地应道:“不辛苦!”
“一点都不辛苦!”
梅姐冷冷的目光一扫:“不辛苦那就回去等客人点单!都在这里像什么话!”
猎枪响起,树上的鸟儿一哄而散,美人们哼哼唧唧的散了去。
梅姐看向陆兴邦时,声音不自觉地低了几度,从爽利的当家主母,变成了温婉顺从的小媳妇:“兴哥,还是老位置吗?”
陆兴邦点了点头:“照旧。”
梅姐亲自引了他到了角落里的卡位坐下,又亲自拿起火机,点燃了桌上的蜡烛。
这也是金宵舞厅的特色之一。
卡位进了客,就点燃蜡烛,烛光不需多亮,氛围刚刚好。
且动作稍大一点,就会误熄烛光,也可防止一些不规矩的客人动手动脚。
梅姐坐到陆兴邦旁边,一个响指招来了waiter,“开瓶干邑,记我帐上。”
陆兴邦笑了笑,没有说话。
一瓶酒而已,梅姐请的起,他也喝得下。
他把新得来的书随手放到了茶几上,身体向后靠去,整个人很是放松——金宵舞厅,也算是他的老巢之一了。
梅姐一眼瞥过,微微一怔,有些失态的脱口道:“心锁?”
她的手已经伸了出去,却又悬在了半空,人看向了陆兴邦。
陆兴邦挑了挑眉:“想看就看。”
梅姐这才拿起了书,借着桌上并不明亮的烛光,细细翻阅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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