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程却并不上钩,他装作没听懂,上辈子,他对自己的爸妈可不差,还给爸妈在县里弄了套房,接他们去城里住过一阵子。
一开始,是挺高兴的,后来就说各种住不惯,最后还是回到村里来住了。
这种情况,不只是他爸妈如此,很多老一辈的人都差不多。
一辈子在天大地大的农村生活,他们已经习惯了山清水秀,习惯了下地种田,习惯了进山捡柴来打发时间。
可一旦到了城里,他们就很难适应城里的生活,尤其是发现没有什么能够打发时间的了!
这辈子,高明程自然不准备把爸妈接到县城去住,更不准备让他们住在自己家里,因此岔开话题说道:“那挺好的,对了,繁茂叔一家都走了,那他们家的地……”
高远见开口说道:“我跟繁茂说好了,他们家的田给我种,我给他交公粮,一年再给他一成的稻谷,可以换算成钱。至于他家的地,给了另外一个亲戚种。”
高远见要蒸酒,需要大量的稻谷,因此他选择种高繁茂家的田,至于菜地,他肯定没这个精力了。
这年头,城里人和农村人是分的很开的,农村人可以去城里务工,但你名下的田地,还是得交公粮才行!
所以,与其把田地空置在那里,肯定是要租给别人种才行。
不但能省下交公粮的事,还能够保持田地的状态,否则一旦荒久了,田就不好了。
高明程就问到:“多了四亩田,你们种的过来吗?”
高远见对此早有打算,给高明程算起账来:“耕田有你的拖拉机,省时省力不少,插秧和收割时,要是自己忙不过来,就请两个人来帮忙做事。”
高明程点点头,懂得请人就好。
自从分田到户后,虽然村里人人都有田,但有些人的家里,人少田也少,并且还没有别的收入来源,那么他们家过的自然要穷一些,这个时候就会选择帮别人种田,哪怕没有工钱,只要包一天吃两顿饭就行。
像村里的傻子家,他们家就挺困难的,所以每当自己家的活干完后,他们就会自动去帮田地多的人家干活。
也不提工钱的事,主人家心知肚明的给提供两顿饭菜,心肠好些的人家,还会给上一两块肉。
高明程和爸妈说了几句话后,就往屋檐下走去,准备跟奶奶也说说话。
见他走了,罗小华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对着烧火的高远见撇了撇嘴。
高远见不耐烦见她这样,说道:“城里有什么好的?老三媳妇坐月子时,你怎么不去城里照顾她?”
罗小华闻言,气的翻白眼。
那是她不想去城里照顾王秀秀月子吗?那还不是她没空嘛!
她要照顾老大一家,要照顾婆婆,要煮一日三餐,还要下地干活!
现在就拿这话赌她的嘴了?
罗小华不满,洗衣服的动静都大了很多,从盆里溅起不少水,那水刚好溅到罗小华的裤子上,打湿了裤子后,就感觉冰冰凉凉的。
罗小华更生气了,摔打着盆里的衣服,愤恨的说道:“别人生的是好儿子,就我生的是讨债鬼!”
罗小华想到妯娌对她炫耀的表情,心里就发酸,其实她也知道,她的二儿子和小儿子,赚的一点都不比高繁茂家的儿子少!
但是怎么说呢,人家的儿子一赚到钱,就喊爸妈一起去大城市住了!
这一点,可把罗小华羡慕坏了。
罗小华的小心思,高明程不准备理会,就连枕边人高远见也不打算理会。
高远见的心思都在蒸酒上。
这烧火也是有学问的,火大火小,也有讲究。
高远见也曾羡慕过高繁茂能去大城市住,但他还是更喜欢在村里,因为他和别人不同,他有蒸酒的手艺!
凭借这个,一年就能够赚一千两千多了!
再加上种田养猪赚的钱,以及几个儿女逢年过节的孝敬钱,高远见觉得自己的小日子,不比别人差。
但女人这种生物,就喜欢跟别人比,还专门用自己的短处,跟别人的长处比!(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