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西瓜应该也熟了,等下挑几个熟的摘了,你们一人一个!”
高岳和林烨对于帮高明程干活并不排斥,马上就应下了。
三人说定后,就分工合作了。
高明程就一亩田,已经托给张成远照顾了,而张成远家也就两亩田,虽然许多玉怀着孕,还要带娃,但慢慢做,也做得过来。
主要是今年不用张成远再去借牛犁田,而是可以用拖拉机犁田,这个,就能够省不少力气和时间了。
因此,高明程也就没去田里忙活,而是去弄柴了。
柴火是天天要用的东西,以前承包小富山攒下的柴火,到现在,也烧的差不多了。
高明程得去山里把枯死的树,和之前砍了晒干的树抱下山来。
进山捡柴不是一个轻松的活,所以这活他自己干,让高岳和林烨干相对轻松些的活。
高明程从杂物间里拿了一根粗麻绳,就领着家里的几条狗往山里去了。
这几天双抢,人忙的不行,也吃的一般,连带着几条狗也一个个蔫吧蔫吧的,瞧着毛色都不光亮了。
高明程摸着黑虎的狗头,觉得家里的几条狗也怪可怜的。
行吧,看能不能顺便弄点兔子来给几条狗开开荤。
高明程心里如此想着,但也以弄柴为先。
种茯苓需要大量的松木,松木又只需要用树干,树兜和树枝是不要的,于是这些部位,都被高明程堆在山里晒着,到现在,早就被晒干了。
进山后,高明程把看到的柴火都捡到一起,然后用粗麻绳将之捆绑住。
这一捆柴火,如小山般,被扛在高明程的背上。
这还没完,另外一只手,则是直接拖着一棵完整的枯木,就这么朝山下走去。
这一趟,高明程就弄到不少的柴火了。
但这还不够,高明程又进山一趟。
不过这次以猎野兔为主了,照旧是吩咐几条狗去找野兔的踪迹,高明程跟在野兔的身后,顺手收集路边的柴火,一些太细的,他还不爱捡,还有一些木柴不好烧,烧起来火不大,烟还多。
像这种木柴,村里的人都不爱捡,只有在实在没柴火烧时,才会将之捡回家去。
松木就很好烧,松木里面含一定的油脂,烧起来时,火势很大,还会冒出一股松木的香气。
另外枯萎的竹子也好烧,烧的时候会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末端还会滋滋冒着一些水泡。
不过竹子烧起来的火势虽然大,但烧的也快,一下子就烧完了,一点都不经烧,所以只有在最初引火时会烧上一些。
黑虎和精灵极为通人性,又跟高明程合作默契,在得到高明程的吩咐后,就开始嗅着山中野兔的气味,领着高明程去找野兔了。
为了猎野兔,高明程随身带了几把小刀。
在没有找到野兔时,他就捏着一把小刀,开始找手感了,随手打下树梢上的一只麻雀后,高明程就满意的点点头,觉得自己也算是宝刀未老了。
不过等秋天时,还是得找机会进山好好的练一练投掷飞刀和标枪的技艺了。
就让山中的野猪和黄麂,成为他练手的耗材吧!
“汪汪!”前面,黑虎和精灵已经变得兴奋起来,开始试图用狗爪子扒拉兔子窝了。
说实话,这是真不讲武德,兔子好端端的在窝里睡觉呢,结果被人偷家了!
找到兔子窝后,高明程使了点手段,才把兔子逼了出来,而只要兔子一现身,兔子的寿命就终结了。
享年……未知。
有群狗带路,山中的野兔又遭了一回殃,好在它们繁衍很快,既能够血亲繁衍,又能够三月一胎。
兔子:只要我生的够多,就不怕被灭族!
一个小时后,高明程一手提着七八只野兔,一手拖着一棵枯树,悠哉悠哉的下山去了。
而逃过一劫的野兔们,它们偷偷藏在安全的地方,开始吧唧吧唧,啃草啃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