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屋小说网>重回1986小山村> 第六百三十二章:最佳老板(2/3)
阅读设置 (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 X

第六百三十二章:最佳老板(2/3)

章节不对?章节无内容?换源看看: 81中文网
  

  这些孩子没法入席吃饭,但抓把糖果花生什么的,却还是可以的,也能多添一份热闹。

  一路热热闹闹,因为汽车接亲的加持,使得参与这场婚礼的人,都多了一些谈资。

  中午十二点时,掌勺的厨子把所有的饭菜都准备好了,于是众人开始入席吃饭。

  高明程和许多美被安排在堂屋那里吃饭,堂屋一共摆了两桌,一桌坐着陈大松一家和新娘的娘家人,一桌就坐着高明程和张成远一家人等。

  至于村里的人,以及稍稍远些的亲朋,就坐在院子里吃饭了。

  没有司仪主持婚庆,也没有录像机拍摄婚礼现场,一场婚礼办的简简单单。

  不过高明程堪称史上最佳老板,不但出车帮忙去接亲,还特意带了相机回来,并且为了拍照,足足买了十卷胶卷,这样一来,随便怎么拍,那都是绰绰有余的了。

  高明程前前后后给新人们拍了不少的照片,有他们站在一块儿的照片,也有跟两家亲朋站在一起的照片,还有夫妻两个一起敬酒的照片,等这些照片洗出来,足以让他们记忆一辈子。

  当然了,除了新人们,高明程自然还拍了许多美和小旭旭,后来又应邀给许多玉一家拍了全家福。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回来后,许多美才知道她二姐又怀孕了!

  不过这也正常,一对年轻的夫妇,如果双方身体都健康,那么往往是三年抱两!

  就高明程家吧,他们家五个孩子,每个孩子只相隔两岁左右,有的两岁多点,有的还不到两岁呢!

  中午吃了一顿丰盛的酒席,席间,陈多福特意给他敬酒,盛情难却,高明程倒是喝了不少,好在他酒量还行,这种自己蒸的酒,度数也不算很高,十来杯酒下肚,也就微醺的状态。

  只是喝酒不开车,下午高明程就不包开车接送了。

  也不需要他特意送一趟,就两边相隔的这些距离,走路也花不了一个小时。

  饭后,高明程带着老婆孩子回了自己家。

  家里的桌子和凳子都不在了,这个得等陈大松那边收拾好后,再给送回来。

  “多美,你带小旭旭睡觉,我去山里走走。”高明程闲不住,留下老婆孩子在家里休息,自己又提脚走了。

  许多美看着他离开的背影,只能无奈一笑。

  等把小旭旭哄睡后,许多美也昏昏沉沉的眯了一会儿,等醒来后,就决定在家里转转,看家里有些什么变化。

  她其实更想去地里和小富山逛逛,但是不敢走远了,万一小旭旭醒来,发现身边没人,肯定得哭,一个不小心的话,还会从床上掉下来。

  此时的高明程,早带着黑虎和精灵进了深山了。

  今天陈大松家办酒,人吃的好,狗也跟着吃的好。

  不过高明程还是决定到山里弄点野味,给家里的几条狗打打牙祭,也给自己弄一回烤兔肉吃。

  上辈子吃惯了夜宵,导致他现在也时不时想撸个串,换一换口味。

  这次进山,主要目的就是猎兔子,照旧是两狗打头阵,先循着气味找到野兔的踪迹,再由高明程下手猎杀。

  如果野兔躲在洞里不出来,黑虎和精灵就会开始掏洞穴,有些掏不到,但有时候也能够把野兔从洞里赶出来。

  山里除了会躲在洞穴里的穴兔,还有一种不住在洞穴的旷兔。

  这旷兔就是国内本土的兔子,顾名思义就是生活在旷野里的野兔,因此不会打洞,也不能被圈养。

  而会打洞的称为穴兔,是从国外引进的,不过早在明朝,就从欧洲引进了穴兔,这么多年下来,大部分人在山里看到的,也大多是穴兔品种了。

  好吧,其实在高明程眼中,野兔都是一个样子,顶多是皮毛有些许不同,至于它们具体属于什么兔子,那谁知道呢?

  就比如菊花细分的话,有三四百种,但在普通人眼里,不管是什么菊花,那都是菊花!

  在一人两狗的配合下,高明程花了一下午的时间,弄到了十六只野兔。

  牛尾岭野兔数量-16!
本章节尚未完结,共3页当前第2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我的书架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