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省初被人扶下船,见沈存玉头已经也不回地跟着沈戈上了马车,也没急着追上去,只吩咐道,“先去客栈。”
马车上,沈存玉递给林如玉一把手掌长白色刀鞘的匕首,抱歉道,“此番我来得匆忙,未来得及给弟妹准备像样的见面礼,就先用这把刀凑合着吧,待你们成亲时我再补一份像样的。”
这一看就是柄好刀。林如玉双手接过,握住白玉刀柄,冒着森然寒气的刀身露出来时,林如玉瞳孔一颤,“这是钢刀?”
在这个铁器都没有广泛普及的年代,钢刀弥足珍贵。虽然只看了一眼,身为外行的林如玉也能看出这把匕首的材质,比贺炯明袖箭用的钢钉还要好上数倍不止。
什么叫凑合着用,这也太贵重了。
见林如玉如此识货,沈存玉笑得更开心了,“这是寒铁百炼而成的钢刀。我祝你与沈戈情比金坚,白头偕老。”
林如玉郑重向沈存玉道谢,“多谢堂姐。”
沈存玉就喜欢这样干脆不磨叽的美人儿,她含笑拍了拍林如玉的肩膀,“你与沈戈多日不见,定有很多话要说。我先走了,咱后会有期。”
说罢,沈存玉也不喊停马车,径直跳了下去,头也不回地向着马车挥了挥衣袖,便大步走了,丝毫不在意旁人的目光。
真是……太帅了啊啊啊——
她也要活得这么潇洒恣意!
沈戈关上车窗,顺势把林如玉的小脸转到自己这边,少年精致又干净的脸上满是委屈。
从见到沈存玉后,就忽略了未婚夫的林如玉有些心虚,抬手按住他温热的大手,笑问,“路上可还顺利?”
手心是她柔嫩的小脸,手背是她热乎乎的小手,沈戈心里那点说不清道不明的酸楚和烦躁瞬间灰飞烟灭,“顺利,就是感觉像是与你分开了几十年,想你想得厉害。”
这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土话版么?林如玉咬了咬唇,低低道,“我也想你。”
是真的想。无事时想他走到哪了,可有遇到危险;有事时想同他商量,听听他的意见。
盯着她被咬过后泛着水光的唇,沈戈真想凑过去咬一口,看她是不是如梦里一般甜美。
林如玉被沈戈炙热的眼睛看得脸上发热心里发烫,缩回手咳嗽一声,问道,“堂姐怎么跟着你一起来了?她不是要保护查案的何大人么?”
说起此事,沈戈就来气,“正月初三,她到码头送行,让我把这把匕首带回来,送给你防身用。可话说了一半,她却忽然改变主意,跳上船就跟着来了。”
林如玉满眼星星,不愧是她喜欢的人,够随行,够洒脱!不过为了顾及沈戈的感受,林如玉还是道,“她是舍不得与你分开。你们是在哪遇上的?”
“在江汀村。”沈戈把自己与沈存玉相遇的事情原原本本讲了一遍。
林如玉拉着沈戈的手,逐一翻看他的指纹,果然见他右手的拇指上的指纹不是标准的斗,也不是标准的簸箕。因众人都认为斗多比较吉利,所以沈彦义的母亲和奶娘都说这是斗,也在情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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