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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0.《外南梦条约》(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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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横海都司显然没有彻底灭亡马打蓝算端国的实力,也没有灭亡马打蓝后接管整个马打蓝的能力,因为,为了不自己搭台让别人唱戏,于通和赵一为还是爽快的答应了接见马打蓝的求和代表。

  不过,因为外蓝梦之战中明军也有100多人的死伤,所以,原本的条件是一定要变更的。

  马打蓝方面虽然觉得明军是在趁火打劫,但人家是胜利者,自己又有求于对方,所以,只能委委屈屈的据理力争。

  考虑到打击马打蓝国的目的是对卷土重来的荷兰人进行釜底抽薪,而不是彻底把马打蓝人逼到了荷兰一边,所以,横海都司高层经过讨论,还是决定不要太过苛难了马打蓝人。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的底线快速接近,最终双方于弘光十年四月二十四日,达成了《外南梦条约。

  条约规定:甲,马打蓝与巴厘两国立刻在横海都司的见证及背书下签署和平协定,两国今后互不侵犯,今次战争所造成的损失,也互不赔偿;

  乙,马打蓝承认小巽他群岛一众诸侯岛侯/太守为大明藩属,大明对上述地区拥有最高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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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丙,马打蓝会尽快与万丹、马都拉进行接洽,实现停火,并在横海都司的见证和背书下签署和平协定及领土划界条约;

  丁,马打蓝会允许克尔托索诺、谏义里、威罗索诺、井里汶等四个小国复国,并向大明称臣;

  戊,马打蓝会参与横海都司于椰城召开的爪哇和平大会,并在大会上签署一份爪哇各国公约,以确保今后爪哇岛及周边地区的永世和平;

  己,马打蓝同意今后不与荷兰、英国、法国、丹麦及其他欧洲国家进行贸易往来,也保证不会向这些国家开放港口、提供食水及船只维修服务、海难救助;

  庚,马打蓝向大明赔偿军费及官兵抚恤费弘光银宝三十万贯;

  辛,为了保证条约的顺利履行及日后不被违背,马打蓝同意明军水师定期在该国南部海域巡航且无条件允许明军水师进入该国南部港口停靠和补给,并允许横海都司派遣一定数量的监督员进入马打蓝监督条约之履行······

  “少鸿胪,你说马打蓝算端回国后会不会立刻撕毁了条约呢?”

  对于于通的问题,赵一为淡定的回应道:“那就让他们撕毁嘛,到时候只怕就另外一番局面了。”

  阿芒·古拉特一世如果真的敢不履约,那就直接肢解了马打蓝好了,到时候只要恰当的保证爪哇各国实力的均衡,只怕各国最终依旧会俯首在大明膝下摇尾乞怜的。

  “少鸿胪,关键根本不是在马打蓝,而是在红毛夷!”于通眯起眼道。“所以,收钱的时候,还是给马打蓝人一些暗示,暗示大明在道内各国领土问题是没有特别的立场,要的只是岛内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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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一为想了想:“这个倒也不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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