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史蒂芬.周失口否认,吉米拿出一张报纸,用上面的照片跟史蒂芬.周对比一下:“没错,就是你,我们走一趟吧,我们老板想见你。”
“不是,你们真的认错人了,我是大众脸,跟照片上的人只是长得像而已。”
史蒂芬.周很清楚自己的处境,虽然他不认识吉米和王小富,但看两人的装扮就知道有来头。
他现在已经身败名裂,在这个关头找上自己的,十有八九是他的债主。
这要是被带过去,他给不了钱,没准就会把自己给沉海泄愤。
所以史蒂芬.周打死不肯承认。
吉米和王小富有些无语,说实话,他们都看了报纸,知道史蒂芬.周是欺世盗名的食神,不明白江帆为什么非要找他。
但老大吩咐下来的事,他们照办就好,见史蒂芬.周不肯配合,当下就准备强人锁男,把让直接绑回去。
王小富手搭在史蒂芬.周的肩膀上:“不管你是不是,都得跟我们走一趟。”
江帆对王小富有知遇之恩,肯带着他发财,在王小富看来,江帆就是自己的再生父母,他本人身手不错,但并不擅长做生意,只能当打手,做些力所能及的任务。
既然找到了史蒂芬.周,不管用什么手段,带回去就行。
“救命啊,绑架呀!”
史蒂芬.周开始大声呼救,可惜他不是什么美女,周围的人没有人愿意惹麻烦,都选择视而不见,那些好事者反而看起热闹来。
“咦,这家伙好像是食神呀?”
“还真是,我在报纸上见过他。”
“这家伙走私有病的牛肉,已经破产了。”
“估计是被追债吧!”
“活该!”
……
周围的人,有的认出了史蒂芬.周,纷纷破口大骂。
墙倒众人推,破鼓万人捶。
曾经史蒂芬.周有多风光,现在史蒂芬.周就有多招人恨。
其实史蒂芬.周除了欺世盗名,坑有钱人的钱外,也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更没有对不起普通人的地方。
毕竟九十九块一碗的唐朝“情比金坚杂碎面”,一般人根本吃不起!
走私牛肉也是被人设计陷害的。
但普通人都看热闹不嫌事大,只是看到表面,就开始口诛笔伐。
人就是如此容易盲从!
史蒂芬.周的心凉了半截,已经认命了。
眼看就要被吉米和王小富带走,火鸡一拍桌子,喊道:“站在,把人给我留下。”
火鸡曾经是食神史蒂芬.周的迷妹,就因为当初有人撕了火鸡珍藏的史蒂芬.周点海报,她就拎起双刀追着人砍了三条街,还因此破了相。
但也因为这一战绩,打响了双刀火鸡的名号,有了许多追随者。
庙街附近一带,寻常的小混混都不敢来找火鸡的麻烦。
哪怕是洪兴的巴基,对于火鸡都忌惮三分。
如今偶像就在眼前,虽然史蒂芬.周已经身败名裂,可是火鸡却是初心不改,依旧对史蒂芬.周一往情深,自然不能坐视不理。
只见火鸡把刀插在桌上,说道:“这个扑街仔吃我的面还没给钱,你们不能把他带走。”
吉米闻言,并不想跟火鸡计较,掏出一张五十港币的放在桌上:“不用找了。”
火鸡愣了一下,她本来只是随便找个借口,没想到吉米果断掏钱,这下她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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