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 M1911手枪和PPK手枪成了唐陌比较青睐的半自动手枪,而更早古一些的毛瑟驳壳枪,就被当成了异端送到了其他地方,去坑希瑞克的蠢货们去了。
毕竟,谁也不知道的是,唐陌真正要搞出来的自动武器,可不是一直到21世纪都没有大规模普及的自动手枪,而是更合理的使用手枪弹的冲锋枪!
那种和乌兹冲锋枪一个大小,结果近战威力却非常一般的武器肯定不是唐陌想要的。
毛瑟手枪的唯一亮点,就是中距离的威力——它的有效射程比起手枪来确实非常远,尤其是在安装了枪套客串的枪托之后,精度也非常高。
可如果安装了枪托,这种自动手枪就基本上和冲锋枪差不多一样大小了,根本不是手枪……
这也是性能在手枪里算是逆天的毛瑟自动手枪,只有在华夏战场上大放异彩的主要原因——这里没有冲锋枪!
所以,华夏是毛瑟自动手枪的天然优势战场,这是环境造成的,并不是这种武器本身的性能优异。
因此这种武器并非不可替代,相反这种武器非常容易被替代:只要生产正经的冲锋枪就可以了。
“说实话,这种手枪我还没想好怎么命名,S4或者S5?”唐陌感受着阳光舒服的晒在他的身上,开口问韦斯道。
韦斯想了想,开口回答了唐陌的问题:“其实,我更喜欢能解决问题的那支……大的。”
“嗯,男人嘛,都喜欢大的。”唐陌不怀好意的调侃了一句。
韦斯一脸坏笑的乐了两下,然后才开口说道:“那就算我给这支枪命名了。”
他掂量了两下手里的M1911,给这支异世界的手枪命名成了S4,而PPK手枪也就顺理成章的变成了S5型半自动手枪。
瞬间,他就更喜欢S4手枪了,毕竟这是他命名的手枪,越看越是喜欢。
唐陌却坏坏的笑着,对着旁边端着盘子的随从招了招手:“把那个东西拿过来吧!”
那名侍从赶紧上前,把手里盖着白布的盘子递到了唐陌的面前,唐陌没有立刻掀开白布,而是看向韦斯道:“还记得我给你讲过的那个笑话吗?”
“哪个?”韦斯努力的回忆着唐陌给他讲过的各种各样的黄色笑话。
“十步之内,拳快的那个……”唐陌知道韦斯肯定是想歪了,于是提醒道。
韦斯一愣,然后装模作样的点了点头:“记得,你那时候跟我说,十步之外,枪快……十步之内……枪又快又准。”
“那只是玩笑。”唐陌笑着揭开了那个托盘,让里面的东西呈现在了韦斯的面前:“现在,准不准的,已经不需要太在乎了。”
唐陌为自己的部队选择并不是德国的MP系列冲锋枪,因为他喜欢另外一种——美国的汤姆森冲锋枪。
这是一种略显复杂,但是综合性能还不错的冲锋枪,不过唐陌喜欢它的原因,是因为它曾经反复的出现在一些黑帮的电影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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