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老妈脸上依然挂着惊疑之色,还从右边荷包里把那4000元钱的纸币掏出来给端坐在办公桌前的古副所长看,并表明态度,我这个人一生都不贪财、占便宜,不是我的钱,一分一文都不要。
现在我既是来报案,又是来请求的,这4000元钱数额不小,我就不要了,交给派出所,只请求民警同志把那个塞钱给我的人查出来,问清楚,为什么要塞钱我?若没有正当理由,或者是发疯、发糊涂把钱塞进我衣荷包里,那么一定要把钱退给人家。
老人家,您很明理。也是一个有觉悟的人。古副所长基本听清楚了,还是有疑惑,老妈干吗偏偏在人家给钱她的时候犯迷糊呢?这其中必有猫腻。只是问不出来,难道老妈没有说真话?她又有必要不说真话吗?不说真话又想图个什么?古副所长的脑子里冒出一连串问号,竟然把他自己都问得有点糊涂了。
他静思片刻,又将问题简约化了:老人家,我问您,有没有人欠你的钱?
没有人欠我的钱。老妈说过之后,又把话锋一转,不过,郡都县一家银行一个叫钱馥芳的职员欠我女儿的钱,正好是4000元钱。
这4000元钱还是我女儿生前借给她的,她当时读大学没有钱,我女儿发善心借给她的,一直没有还,我女儿托梦叫我找她讨要,可我醒来专程去县城一家银行找到钱馥芳讨要,她却不认账,说要我拿出欠条。
欠条没有,原来有,在女儿的衣荷包里,是被我不小心洗掉了。当时女儿还活着,把这件事告诉了钱馥芳,钱馥芳说不要欠条,认账,答应在出嫁期间把钱还给我女儿的。
可是我女儿在她出嫁那天,不幸发生车祸死了,钱馥芳就不认账了,我找她也白找。
我本来身体还算健旺,那次去找她讨要那笔欠款,本来不需要拄拐杖的,我还故意拄拐杖去找她,指望她同情老人,快点把钱还了,可是她一口咬定,没有这回事,若有这回事,你拿欠条来,我马上把钱还给你。
说不定钱馥芳良心发现,把欠你女儿的钱代还给你了。古副所长估摸着说。
民警同志,这也说不过去,就算钱馥芳良心发现,从城里来到我侯庄还钱我,但是她有必要跑到山上找我还钱吗?再说我在山上弄柴火,只看见一个后生伢,是个男的,根本就没有看见她。老妈讲出自己所想,也符合情理。
那个作笔录的民警忽然停住写字儿的笔,抬起头说,也许是那个男的,受钱馥芳委托特地上山还钱你,也有可能。
有可能。古副所长、刘副镇长都赞同这种说法。
没有可能。老妈清一清嗓门,伸出一只瘦骨嶙峋的手轻拍置于古副所长办公桌面上的一匝花花绿绿的纸币说,就算钱馥芳良心发现,派后生伢特地上山找我还钱,他会有本事让我犯迷糊吗?他有必要让我犯迷糊吗?还钱本来是好事,可以直接说,让我高兴,要是还钱时有意让我犯迷糊又是何居心?
通常的做法是,借钱是爷子,讨钱是孙子,钱馥芳会突然变得那么自觉托人把钱还给我吗?照说就算这钱要还,她也会自己来还,或等候在我的屋门口,让我回家了亲自还给我,免得我下次再找她讨账,怎么会把钱还得不明不白呢?
这种情况太反常了,民警同志,4000元钱,我不要,再缺钱花也不要,你们收着,去查一查这笔钱的来由。
老妈的话竟然把古副所长,做笔录的民警,还有刘副镇长都说服了,他们无话可答,只相互嗟叹,这件事,还真是反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