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战至此,我军已败!”
他没有再自欺欺人,这没有必要,现在局势如何大家心里都有数。
下面众人沉默,谁都不知该何去何从。
李长德扫视了一眼,见所有人都低垂着脑袋,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
他冷然笑道:“此战虽败,但大家未必没有活路!”
果然,这话一出,所有人顿时抬起了脑袋,诧异的看向他。
“乾朝人不会给我们太多时间,一旦他们合围进宫,我军必然一败涂地。到时我会率领一万人拼命在原地抵抗。
而你等要做的,就是趁势突围,不管有多艰难,若你你等还想活命,就必须冲出去。去告诉留在思陵州的赵广才,速速退守禄州。若是可能,禄州最好也放弃,退过谅山,据密林而守。”
乾朝每次进攻交趾最大的敌人不是交趾军士,而是那一片密布两国分界线的丛林。
蛇虫鼠蚁瘴气,这才是乾朝最大的敌人,穿过此处即便没有交趾军队的袭扰,大军都要损失十之一二。若是再遇上交趾人从暗处的偷袭,穿过此处起码要折损一半。
一众交趾将士闻言,紧抿着嘴唇,李长德能做到如此地步已经是仁至义尽了。身为主帅,就是逃回去也是难逃一死。
留下来拼死一战,为其他人博一条生路,好歹还能挣个几分香火情惠及后人。
没有人站出来跟着李长德说同生共死,大家都怕死,交趾人罕有那种有骨气之辈。
没有经过儒家熏陶的他们,不会懂得何谓气节。
好死不如赖活着,一切以自身利益出发,这才是他们的宗旨。
若不是自知必死,李长德也不会选择留下来为这群手下争取活路。他不过是想戴罪立功,让家中后人不受自己的波及罢了。
任务已定,所有将士离去,各自吩咐自己的亲卫待会走哪突围。还有几人联合在一起,想多纠集些人马,好争取更大的生机。
秦凌云此刻正在见周启忠,这位一将交趾人包围住,便立刻迫不及待的跟着秦凌云的传令兵来到了狼兵营中求见,
他太想见一见这位年轻人了,这次以少打多,以弱盛强的战争,在他看来简直就是不可思议。
尤其是当他听说临安军以一千五之数击垮一万交趾骑兵,他就激动的不能自已。据说这是秦凌云亲自调教出来的队伍,成军不足一年。虽说有不少人是从进军中精挑细选出来的,但这也太强了吧?
若是自己能学上一两手,将来交趾还算个屁,自己不去打对方就是好的了。
他此时还不知道,秦凌云可是想一战灭交趾的。
当秦凌云见到了这位守护乾朝边疆十数年的中年汉子,敬佩之情顿时溢于胸间。
不到四十的年纪周启忠便两鬓斑白点点,脸上一道从右眼睑一直延伸到嘴唇之上的伤疤仿佛蜈蚣一般,说起话来不自觉的便会抖动一二。耸直挺立的身躯证明这位不是惯于阿谀之辈,所言所谈无不是为边军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