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轻舞很美。
无论是身材,还是相貌气质,都能和“国色天香”这个成语上划等号。
但她却又是天下第一叛逆。
放着豪门大小姐不当,偏偏去当叫花子头,还不止一次的在公众场合,祝福沈老早点挂掉。
有大背景,能力出众,心狠手辣,还是天下第一大帮的帮主,麾下无数偷鸡摸狗之辈,能在悄无声息中让人消失的娘们,无疑是最最不能招惹的。
宁吃三斤土,不惹沈轻舞。
这就是江湖上真实度最高的传言。
但如果那些人,看到现在的沈轻舞后,肯定会把下巴惊的掉下来。
因为这娘们,现在就穿一身尽显她高雅、尊贵的黑色长袍,秀发光滑的让苍蝇爬上去,都能打滑摔下大胯,皓腕如雪,脸蛋吹弹可破的白,没有一丝的污垢——天下最最出色的贤妻,也就这样子了吧?
叫花头儿这样不专业,就已经让人看不惯了。
关键是她看着杨逍的双眸中,全是心疼的爱怜。
杨逍,是女人是女人是女人。
还是,怀孕的女人!
沈轻舞也是女人。
那么,她为什么用老婆伺候老公的虔诚态度,来伺候杨逍呢?
难道说,她是个喜欢手拉手的?
不是。
谁要是敢说沈帮主是个手拉手的,她麾下四大九袋长老,八大八袋长老,十六大舵主,三十二大堂主——就会恶狗般扑上去,用牙齿,把那个胆敢胡哔哔的撕成碎片!
沈轻舞是个正常人。
无论是娇躯还是心态,性的取向。
有谁规定,正常的娘们,不能爱一个美女吗?
爱。
这东西既不分年龄,种族国界,其实也不分性别的。
只分物种。
要是让沈帮主去爱一头猪,无论那头猪有多么的优秀,她都会把人满嘴牙抽掉,再派她的四大九袋长老——等,用牙齿把人撕成碎片。
一见钟情。
沈轻舞在看到杨逍的第一眼,就毫无救药的爱上了她。
无论杨逍是男,还是女。
沈帮主对杨逍的爱,是纯洁的爱,是柏拉图式的爱,和肢体接触没有任何的关系。
她要嫁给杨逍。
她要成为杨夫人。
她要生个孩子。
她既然绝不会和杨逍发生肢体接触,那么孩子是谁的种——这个问题,很重要吗?
她都想好了,有了孩子后,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都叫杨昆仑。
杨逍昏迷的这些天内,沈轻舞可以说是衣不解带,全天候二十四小时的侍候在病床前。
娇颜憔悴,戴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
看着这张脸,杨逍傻楞了半晌,才微微苦笑,声音虚弱:“现在,是白天。”
“是啊,现在是白天。”
沈轻舞说着,坐在床沿上,动作特自然的把杨逍抱在了怀中,右手拿过柜子上的小碗。
杨逍实在不习惯和女人搂搂抱抱,下意识的挣扎时,沈轻舞又说话了:“你大病初愈,身体虚弱的厉害。小心,别再动了胎气。”
杨逍愣了下,不再挣扎。
沈轻舞右手递过来了一个小汤匙。
汤匙盛着浓浓的汤,香气扑鼻。
“乖,张嘴,我喂你。”
听沈轻舞这样说后,杨逍最先反应就是瞪眼,冷哼。
她是谁啊?
她可是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
就连地主婆岳梓童,也是在她归隐青山这两年后,才敢把她当个弱者吆五喝六的好吧?
沈轻舞,又算哪根葱,也敢和地主婆相提并论。
只是杨逍刚要有所反应,暗中却又轻轻叹了口气。
沈轻舞从来都不是哪根葱。
她只是,把满腔的爱意,都无偿奉献给了杨逍。
杨逍乖乖的张开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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