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不管哪类人,捞到大肚鱼必定是扔回海里去的。
这是祖上流传下来的规矩。
懒汉知道这些,可他忙活了一天,总不能两手空空回家。
思虑半天,最后决定把这条大肚鱼带回去煮了。
海龙王那种没根没影的事就不管了,煮出来的鱼先给村头大黄狗吃一点,只要确定没有毒就行。
懒汉回到家里,也没和媳妇说,提着鱼就奔向厨房。
没内脏的东西,都不用收拾,拍晕了,去去鱼鳞,直接扔锅里炖就行。
谁知道这鱼一入锅,那可不得了了。
等水滚开的时候,鱼香泗溢,随着水汽飘散出去,把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给吸引了。
大家都是从小吃鱼长大的,但是谁也没闻到过这么香的鱼味,一传十,十传百,所有人都聚在了懒汉的家门口。
有惊异懒汉打鱼的。
有奇怪懒汉炖的是什么鱼的。
甚至有人联想到那游方道士的话,觉得这是懒汉家门兴旺征兆的。
懒汉也没含糊,等鱼炖熟了,直接就端着大口锅出去,放在了家门口。
手里筷子往鱼肚子上一戳,两边扒开,那家伙热腾腾的香气往外冒,众人凑上去一看,里面填满了红澄澄的大海虾。
那可是个顶个的皮薄肉满的大虾啊。
足足得有五十斤,论个数都数不清。
也就是明珠的东海海边,若是放在东省青岛那边,绝对让那游方道士说的贼特么准,就这一鱼肚子青岛大虾握在手里,不是富甲一方是什么?
咳咳,这是现在的玩笑话。
放在上世纪九十年代那会儿,五十斤大虾不管在青岛,还是在明珠,都弄不出来个百万富翁,顶多就是让村里人都尝个鲜。
那一晚。
懒汉吃了他这辈子最美味的一顿晚餐,老婆孩子荣光满面,左邻右舍笑脸相迎。
借着这股子兴奋劲。
第二天一大早,懒汉破天荒地早起了一次,带上渔网兜子又下海捞鱼去了。
还是一整天的一无所获,直到月上三竿,懒汉彻底等不下去了,只能收网回家,谁知他最后一次收网,竟然又捞上来一条大肚鱼。
这条比上一条肚子更大。
懒汉欢天喜地的,抱着鱼回家了。
这次他学乖了,没有直接把鱼下锅,而是一刀剥开鱼肚子,先看看里面有什么。
没成想,这一刀下去,首先从里面扯出来的东西,差点把懒汉吓得尿了裤子。
月光下,惨白惨白的东西,竟然是一只人的手。
手腕上齐刷刷的伤口,明显是被人给砍下来的。
懒汉吓懵了,直到屋里媳妇喊他,他才回过神来,手忙脚乱地就把那只断手往鱼肚子里塞。
可是越忙越乱,断手没塞回去,又有东西从里面掉了出来。
懒汉壮着胆子仔细一看,那是个鼓鼓囊囊的黑色皮包,鬼使神差地他上去拉开了皮包的拉链,定睛一瞧,里面装满了钞票。
具体有多少钱,没有人知道。
甚至,都没有人知道懒汉经历了这么一遭。
村子里的人只知道,那年的大年初三之后,懒汉真的就“家门兴旺,富甲一方”了。
为什么要提到这个懒汉呢?
只因为——咳咳,卡文了,水一下。
各位别急着拍砖,听我解释。
懒汉不是重点,重点是帮助懒汉发家致富的那条大肚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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